热爱生命
杰克伦敦 著
经典名著
类型- 2019.03.28 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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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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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牛排
汤姆·金用最后一小块面包,揩干净了盆子里的最后一点汤汁之后,若有所思地慢慢嚼着。等到他从桌子旁边站起来的时候,他还是觉得饿得非常难受。可是,只有他一个人吃过东西。隔壁房里的两个孩子早就给送上床了,因为一睡他们就会忘了没吃晚饭。他老婆什么也没吃过,默默地坐着,担心地瞧着他。她是一个瘦削憔悴的工人阶级的妇女,可是在她的脸上还留着年轻时代漂亮的痕迹。做汤汁的面粉是她跟走廊对面的邻居借来的。面包是她用最后两个小钱买的。
他坐在窗旁一张经不住他的重量的东倒西歪的椅子上,机械地把烟斗塞在嘴里,把手伸到上衣口袋里。口袋里一点烟草也没有,这才使他惊觉过来,不由皱起眉头,怪自己健忘,然后把烟斗放在一边。他的动作缓慢,简直有点笨拙,仿佛不胜肌肉沉重的负担。他是个身体结实、看起来呆头呆脑的人,相貌也并不十分讨人喜欢。他的粗料子的衣服又旧又邋遢。他那双鞋还是很久以前换过底的,鞋面已经坏得支不住沉重的鞋底了。他的布衬衫是两个先令的廉价品,领口已经磨破,还有很多去不掉的油漆斑点。
不过,只有他那张脸才一丝不差地说明了他是什么人。那是一张典型的职业拳击家的脸,一张在拳击场上混了很多年的脸,因此好斗的野兽的一切标志,在他脸上都非常显著突出。这分明是一张皱眉蹙额的脸,而且,他脸上的特色一点儿也瞒不过人们的眼目,两片嘴唇破了相,合成一张极难看的嘴巴,好像脸上的一条伤疤。他的下巴显得咄咄逼人,粗壮而残忍。他的眼睛转动得很慢,眼皮很厚,在紧扣的浓眉下面,几乎毫无表情。他简直是个野兽,而最像野兽的部分就是他那双眼睛。这双眼睛看上去昏昏欲睡,跟狮子的一样——是好斗的野兽的眼睛。他的额头向头发根下面斜着塌下去,头发剪得很短,可以看见他那个相貌凶恶的脑袋上的每一个隆起部分。他那断过两次的鼻子,因为挨了无数次打击,变得奇形怪状,他的耳朵跟卷心菜一样,老是肿的,已经比原来大了一倍。这些就是他脸上的全部装饰品。此外,他的胡子虽然才刮过,皮肤里的胡子茬儿却长出来,在他的脸上涂上了蓝黑的颜色。
总之,这是一张在黑胡同里,或者在偏僻地方见了叫人害怕的脸。不过,汤姆·金既不是罪犯,也没有干过犯罪的事。他除了在职业上经常打架以外,没有伤过任何人。也从来没有听说他跟人吵过嘴。他是以拳击为职业的人,他的好斗的野蛮行为,全留到拳击场上表现出来。在拳击场外面,他是一个行动迟缓、性情随和的人,而且在他年轻时,钱来得容易,他对人非常慷慨,不为自己打算。他不记旧恨,也很少有仇人。对他来说,拳击就等于谋生。在拳击场里,他把人打伤,打成残废,甚至打死人,可是并无恶意。这不过是很普通的业务。观众花钱到场子里来,就是为了看人们互相打倒在地。赢的人可以拿到一大笔钱。二十年前,当他要跟乌鲁木鲁·高杰拳击的时候,他知道高杰的下巴曾经在新堡的比赛里给人打坏,好了还不到四个月。因此,他就专门去攻那个下巴,终于在第九个回合里,又把它打坏。这并不是因为他对高杰怀着什么恶意,这不过因为要打倒高杰,赢得那一大笔钱,只有这个办法最可靠。高杰也没有因此而记仇。比赛就是这么回事,他们都明白,而且都是这么干的。
汤姆·金从来不多说话,他常常沉闷地坐在窗户旁边,盯着他那双手。手背上的血管隆起来,又粗又肿,一看那些打伤、击碎、变了形的指节,就知道他是怎样用拳的。他从来没听说过,一个人的生命,就等于他的动脉的生命,可是他完全懂得这些肿大的青筋的意义。他的心脏以最大的压力通过血管,曾经输送过太多的血液。现在,这些动脉已经不中用了。它们已经胀得失去了弹性,同时,由于血管肿胀起来,他的耐力也不行了。现在,他很容易疲倦。他再也不能很快地斗上二十个回合,拼命地斗呀,斗呀,斗呀,从一次锣声到又一次锣声,越斗越猛,一会儿给打得靠着绳子,一会儿又打得他的对手靠着绳子,而且一次比一次猛烈,终于在第二十个回合里,引得全场的观众站起来狂呼,而他自己却用冲、打、闪的方法,用暴雨般的拳头一阵阵打击对方,同时也挨对方一阵阵的拳头,而他的心脏总是忠实地把汹涌的血液送到适当的血管里。那些血管虽然当时胀得很大,可是总是缩回原状,不过,也并不完全如此——每一次拳击完后,它们总要比原来胀大了一点,只是起初看不出而已。他盯着这些血管和打伤了的指节,霎时仿佛看到了这双手年轻优美的形象。不过,那是这双手在绰号“威尔斯的凶神”的本尼·琼斯的脑袋上击碎第一个指节之前的事了。
现在,他又觉得饿了。
“唉!难道我连一块牛排也吃不到吗!”他高声地嘟囔着,一面捏紧他的大拳头,吐出了一句抑制着的骂人话。
“我已经到勃克同索雷那儿去过了。”他的妻子有点儿抱歉地说。
“他们不肯?”他问道。
“半个小钱也不肯。勃克说……”她吞吞吐吐地没有说下去。
“说下去!他说什么?”
“他说,他觉得今天晚上桑德尔一定会打败你,而且你欠他的账已经够多了。”
汤姆·金哼了一声,可是没有回答。他正在一心想着年轻的时候他养的那条猎狗,他不断地喂它牛排。那时候,就是他要赊一千块牛排,勃克也会答应的。可是时代变了。汤姆·金上了年纪啦。一个在二等俱乐部拳击的老头子,是不能指望商人赊给他多少账的。
这天早晨,他一起来就想吃一块牛排,这个心思一直没散。这一次拳击,他没有事先好好锻炼过。这一年,澳大利亚大旱,生活很艰难,连临时工作都不容易找到。他没有陪他练拳的人,他吃的伙食,非但不是最好的,而且有时还吃不饱。他有时即使找得到工作,也是临时当几天苦力。每天一早,他都要在陶门公园周围跑几圈,练练腿。可是这样也很难练好,他既没有伙伴,又得养活他的老婆同两个孩子。自从他得到跟桑德尔比赛的机会之后,商人们才稍微对他放宽了一点赊账。快活俱乐部的秘书也只肯预支三个金镑给他——这是失败的人可能得到的酬劳——除此之外,他就不肯再借了。有时他设法从他的老朋友那儿借到几个先令,他们本愿意多借几个给他,可是遇到这样的大旱年,他们自己也很困难。得啦——掩饰事实是没有用的——比赛前他锻炼得很不够。他应当吃得好一点儿,心里没有牵挂。此外,一个四十岁的人练起来,当然要比二十岁的时候难得见效。
“什么时候啦,丽芝?”他问道。
他的妻子到走廊对面问了一下,回来说:
“八点差一刻。”
“再过几分钟,他们就要开始第一场比赛了,”他说,“那不过是试试拳头。接下来是狄勒·威尔士同格列德雷的四个回合的比赛,然后斯塔莱特还要同一个水手斗上十个回合,一个钟头以后我才上场。”
又默默地过了十分钟,他才站起来。
“老实说,丽芝,我简直没有好好地练过功。”
他伸手拿起帽子,就向门口走去。他并没有去跟她接吻——他出去时从不跟她接吻道别——可是这天晚上,她却主动地去吻他,用胳膊搂住他,强迫他低下头来跟她亲嘴。他的身体那么魁伟,相形之下,她就显得更小了。
“希望你交上好运,汤姆,”她说,“你一定要打败他。”
“对,我一定要打败他,”他照样说,“反正非这样不可。我一定得打败他。”
他笑了起来,装得很痛快,这时候,她跟他贴得更紧了。他从她的肩膀上瞧了瞧这个空荡荡的房间。这就是他在世界上所有的一切:欠了很久的房租、老婆与孩子。现在,他正在离开家,在黑夜里到外面去为他的老伴和小家伙弄点儿吃的东西——不过,他并不是像现代的工人一样到车床上去耐心工作,而是用古老的、原始的、威武的、禽兽一样的方式去角斗。
“我一定要打败他,”他重复道,这一次,稍微带着一点儿拼命的口气,“如果打赢了,那就是三十金镑——我就可以付清全部的账,还剩下一大笔钱。如果打败了,我就什么也得不到——连坐电车回家的一个便士也得不到。秘书已经把输家的那一份全给我了。再会吧,老太婆。要是打赢了,我就马上回来。”
“我等着你。”她在走廊里对他喊道。
到快活俱乐部,足足有两英里路,他一边走,一边想起他当初的黄金时代——他曾经当过新南威尔士的重量级选手——那时候,他常常坐着马车去拳击,而且常有个在他身上押大注的人跟他同路,替他付车钱。就拿汤米·彭斯同那个美国黑人杰克·约翰逊来说吧——他们都是汽车来往。可是他只好走路!同时,人人都知道,在拳击之前,辛苦地走两英里路不是个最好的办法。他老了,如今的世界对上了年纪的人真是不好。除了做苦工以外,他简直毫无用处,即使这样,他的坏鼻子和肿耳朵还要跟他作对。他真希望当初他学会一样手艺。从长远来看,那总要好一点。可是从来没有人对他这样说过,再者,他心里也明白,即使有人跟他说过,当时他也不会听的。那时候,生活太轻松了。大笔的进款——激烈、光彩的战斗——中间还有一段段休养和闲游的时间——一大串拼命奉承他的人总是跟在他后面,拍拍他的背,握握他的手,那些阔少也都乐于请他喝酒,借此可以跟他谈五分钟的话,以为莫大的荣幸——那种情形的确光彩:全场观众狂呼起来,他用暴风雨一样的拳法来收场,评判员总是宣布:“汤姆·金胜利!”而第二天报纸的体育栏里就会登出他的名字。
那才是黄金时代!但是现在经过他慢慢地回想,他才明白,给他打倒的都是些老头子。那时候,他是青年,正在成长;而他们都是老年,正在没落。怪不得他赢起来这么容易——原来他们的血管都已肿胀,指节已经打伤,由于长期的拳击比赛,筋骨也已经疲乏。他记起那一次在拉希卡特斯湾,在第十八个回合里,他怎样打垮了老斯托什尔·比尔,后来老比尔在更衣室里像小孩子一样哭起来的情形。也许老比尔当时也是拖欠了房租;也许他家里也有一个老婆同两个孩子;也许在拳击的那天,比尔也是渴望吃一块牛排:当时,比尔斗得很勇,因此挨了他无比凶狠的还击。现在,在他自己也受到了这种折磨之后,他才明白在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斯托什尔·比尔是为了更大的赌注去斗拳的,而他,年轻的汤姆·金,不过是为了荣誉和得来容易的钱罢了。难怪斯托什尔·比尔后来要在更衣室里那样痛哭了。
总之,看起来,一个人一生只能斗那么多次。这是拳击比赛的铁的规律。有的人的精力,也许能够狠狠地斗一百次,有的人也许只能斗二十次;每一个人,根据他的体格和气质,都有一定的数字,等到他斗完了这个数字,他就完了。不错,他斗的次数比大多数同行都多,他所经历的艰苦奋战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本分——而这种比赛,总是使心脏同肺仿佛要破裂一样,使动脉失去弹性,使年轻的灵活柔软的肌肉结成硬块,使他神经麻木、精力衰退,而且由于过分用劲儿与过分忍受使他的头脑同筋骨疲乏不堪。是的,他比他们干得都好。他的老搭档已经一个也没有了。在老一辈的拳师里,他是最后一个。他看见他们一个个完蛋,其中有几个人的完结跟他也有关系。
过去,他们总是拿他来对付那些老家伙,他一个一个地打倒了他们——每逢他们像老斯托什尔·比尔一样,在更衣室里痛哭的时候,他总是觉得可笑。如今,他自己老了,他们又拿那些小伙子来对付他。拿桑德尔这个小家伙来说吧。他是从新西兰来的,运动的成绩留在那儿。可是在澳大利亚,谁也不了解他的情形,所以他们让他跟汤姆·金比赛。如果桑德尔干得出色,他们会让他跟更好的人比赛,赢得更多奖金。因此,不用说,这一场,他一定会斗得非常凶猛。凭着这场比赛,他会赢到一切东西——金钱、荣誉和前途;汤姆·金则是阻碍他走向名利大道的一个头发斑白的老砧板。他什么也赢不到,最多也只有那三十个金镑,让他还清房东和商人的账。就在汤姆·金这样回想的时候,在他的迟钝的头脑里出现了青年的形象——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光辉的青年形象,肌肉柔软,皮肤滑润,不知疲倦的健康的心肺,嘲笑力量有限那种论调的青年。是的,青年是涅米塞斯。他毁掉了老一辈的人,根本不考虑,这样做就等于毁掉他自己。这样扩大了他的动脉,击碎了他的指节,结果给下一辈的青年毁掉。因为青年总是年轻的。只有老年才会变老。
走到卡斯尔雷街的时候,他向左转弯,走过三条横马路,就到了快活俱乐部。门外有一群无赖少年,恭恭敬敬地给他让开了一条路,他只听见有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说:“那就是他!那就是汤姆·金!”
进去之后,他在去更衣室的路上,碰见了俱乐部的秘书,这个年轻人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一张机灵的脸。他跟他握了握手。
“你觉得怎么样,汤姆?”他问道。
“好得很。”汤姆·金回答道。当然,他知道这是撒谎,如果他有一镑钱的话,他会马上买一块上好的牛排。
等到他从更衣室出来,带着他的助手,沿着过道向大厅中央用绳子圈起来的拳击场走去的时候,正在等候演出的观众立刻发出了一片欢迎和喝彩的声音。他向左右的观众还了还礼,可是,没有几张面孔是他认识的。大多数的观众他在拳击场里第一次赢得荣誉的时候还没出世。他轻快地跳到台上,低下头从绳子下面钻到他那一角,坐在一张折叠凳子上面。评判员杰克·鲍尔过来,跟他握了握手。鲍尔是个垮了台的拳击家,他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在台上当过主角了。汤姆看到他来当评判员,心里很高兴。他们都是老一辈的人。如果他稍微犯了一点儿规,对桑德尔稍微过分一点儿的时候,他知道鲍尔一定会马虎过去的。
年轻的、雄心勃勃的重量级拳击选手,一个接着一个地爬到圈子里面,由评判员介绍给观众。同时,他还宣布了他们提出来的挑战。
“年轻的普隆托,”鲍尔宣布着,“是北悉尼人,他愿意另外加五十镑,向赢家挑战。”
观众喝彩之后,等到桑德尔跳到圈子里,坐在他那一角的时候,又喝了一遍彩。汤姆·金好奇地瞧着对面的桑德尔,因为几分钟之内,他们就要在无情的战斗里扭到一块儿,使出全部力量来把对方打昏过去。可是他看不出什么,因为桑德尔跟他一样,也在拳击衣外面套着长裤子同绒线衫。他的脸长得非常英俊,头上一蓬鬈曲的黄发,从他那结实的、肌肉发达的脖子上,可以看出他的身体一定非常雄壮。
年轻的普隆托从这个角落走到那个角落,跟台上的主角握过手以后,就下去了。挑战继续进行。青年人不断地爬到圈子里——没有名的,然而不能满足的年轻人——总是向大家喊着,他们要凭自己的力气和本事,向赢家比一比高下。要是几年之前,在他所向无敌的黄金时代,汤姆·金看到这种举动,也许会觉得又好笑,又讨厌。可是现在,他坐在那儿,好像着迷一样,怎么也摆脱不掉他眼睛里的青年的幻象。这些小伙子总是在拳击比赛里占上风,总是从圈子旁跳进来,大声地挑战;而在他们面前倒下来的,总是老一辈的人。他们都是从老一辈的人身上爬到成功之路上的。他们源源不绝而来,越来越多——难以抑制的、不可阻挡的青年——他们总是打倒了老一辈的人,然后自己变得老起来,走着同样的下坡路,而他们后面那些不断拥上来的人,永远是青年——这些新生的婴儿,长得雄壮起来之后,总是打倒他们的长辈,同时,他们后面又会出现更多新生的婴儿,直到永远——青年一定要实现他们的意志,永远不会死亡。
汤姆向记者席瞧了一眼,跟《体育报》的摩根和《公正报》的考尔柏特点了点头。然后他伸出手来,由桑德尔的一个助手严格地检查绕在他指节上的细带,并且在这个人的严密监视之下,由他自己的助手们——锡德·沙利文和查利·贝茨给他套上手套,把手套扎紧。同时,在桑德尔那一角,也有汤姆的一个助手,干着同样的事。这时候,桑德尔的裤子已经给脱下来了,他一站起来,他的绒线衫也从头上给脱掉了。汤姆·金望过去,看到了青年的具体形象,厚厚的胸脯,强壮的筋肉,一身的肌肉就像活的东西在缎子似的白皮肤下面滚动。全身充满了活跃的生命,汤姆·金知道,这是从来没有失去过朝气的生命,等到在长期的战斗里,这股朝气从发痛的毛孔里泄了出去,青年付出了经过这一关的代价,他就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年轻了。
这两个人走拢了,锣声一响,那些助手就噼噼啪啪地折起折叠凳子爬到圈子外面去了,他们握过手以后,立刻摆出了斗拳的姿势。而桑德尔,立刻就像一个由钢铁同弹簧组成的机件,在灵巧的扳机操纵之下,来往不停,一会儿用左拳打汤姆的眼睛,一会儿用右拳打他的肋骨,然后避开对方还来的一拳,轻轻跳开,接着又声势逼人地跳了回来。他的动作很敏捷,很灵巧。这是一种使人眼花缭乱的表演。全场观众都大声喝彩。可是汤姆并没有眼花。他参加过的比赛和遇到的青年对手实在太多了。他知道这种拳法是怎么回事——来势太快太灵活了,不会有危险的。很清楚,桑德尔一开头就想速战速决。这是料想得到的。年轻人总是如此——逞凶撒野,猛攻猛打,肆意消耗自己的光彩和优越性,凭着无限的辉煌的精力和必胜的愿望来压倒对方。
桑德尔一进一退,一会这儿,一会那儿,满场跳来跳去,步伐轻快,心情急切,就像一个由雪白的皮肤和坚实的筋肉构成的活的奇迹,用身体组成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进攻网,溜过来,跳过去,像飞梭似的一个动作接着一个动作,片刻不停。而这千百个动作针对着一个目的,就是要消灭汤姆·金。因为汤姆·金妨碍他飞黄腾达。可是汤姆·金却耐心地忍受着。他知道该怎么办,他自己虽然不再是青年了,可是他懂得青年。他的想法是,在对方没有丧失一部分精力之前,是没有办法的。于是,他就暗自狞笑了一下,故意地把头一低,挨了重重的一拳。这是个恶毒的办法,不过按照拳击的规则来说,倒是很正当的。一个人照理是应当保护自己的指节的,因此,如果他一定要打中对手的头顶,那就只能说他是自讨苦吃。金本来可以把头躲得更低一点,让这一拳毫不伤人地落空,可是他想起了在当初的比赛里,他怎样在威尔斯凶神头上打坏了自己的第一个指节的情形。现在,他不过是想取胜。这一低头使桑德尔付出了一个指节的代价。就目前来说,桑德尔是不会在乎的。在这场比赛里,他会毫不介意地继续狠狠地打到底的。不过,以后等到他在拳场上斗得久了,对他开始产生影响的时候,他就会痛惜这个指节,回想起来,记得他怎样在汤姆·金的头上把指节打碎的情形了。
第一个回合完全是桑德尔的天下,他的旋风式的猛攻引起了全场的喝彩声。他的排山倒海的拳法压倒了汤姆,汤姆什么也没有施展。他从来没有回过一拳,他只求掩护、抵挡、躲闪,或者跟对方扭抱起来以免遭到痛击。有时候,他佯攻一下,在拳头落下去的时候摇摇头,然后迟钝地兜来兜去。他从来不跳来跳去,或者浪费一丝精力,一定要等到桑德尔泄掉了青年的锐气,这个谨慎的老年人才敢还手。金的一切动作都是慢腾腾、一板一眼的,他那双眼皮很厚、转动得很慢的眼睛,使他带着一种半睡半醒、茫然若失的神气。可是,这是一双无所不见的眼睛,在二十多年的拳场生活里,他的眼力早就锻炼出来了。即使一拳打到了眼前,它们也不会眨一眨、动一动,却能够冷静地观测出来拳的距离。
在第一个回合结束,休息一分钟的时候,他坐在他那个角落里,伸开两条腿仰面躺着,把胳膊搭在两旁的绳子上;当他吸进去他的助手们用毛巾扇过来的空气时,看得出他的胸膛在深深地起伏着。他闭着眼睛,听到场子里的喊声。“你为什么不斗,汤姆?”很多人都在这样喊,“你并不怕他,是吗?”
“肌肉硬了,”他听见一个坐在前排的人这样议论,“他的动作快不了啦。桑德尔要是输了,我赔双倍,照金镑算。”
锣声一响,两个人都从各自的角落向前走过去。桑德尔急于再战,足足跑到全场四分之三的地方;可是汤姆却情愿少走几步。这完全符合他的节省精力的策略。他既没有锻炼好,又没有吃饱,每一步路都很要紧。再者,他到拳场已经走了两英里路。这一回合跟第一回合一样,桑德尔仍旧像旋风一样地猛攻,观众都愤愤地质问汤姆·金为什么不打。他假装进攻,不起作用地慢慢挥了几拳,除此之外,他就只采取抵挡、拖延和扭抱的办法。桑德尔要速战速决,可是汤姆很聪明,不肯去迎合桑德尔。他露齿一笑,那张在拳场上击伤了的脸,露出一种沉思悲愤的神气,继续怀着老年人才有的谨慎,保存着实力。桑德尔是青年,他总是以青年人慷慨放纵的气派,浪费他的精力。汤姆是拳场上的一位将才,他有着由长期的痛苦战斗里得来的智慧。他用冷静的眼光和头脑注视对方,他行动迟缓,等待着桑德尔泄去锐气。在大多数观众看起来,汤姆似乎已经毫无希望地给压倒了,他们表示愿意在桑德尔身上押下三对一的赌注。可是也有几个聪明人,他们知道汤姆过去的情形,因此,他们就接受了他们认为容易赢钱的挑战。
第三个回合开始的时候,仍旧是一面倒,桑德尔仍旧掌握着全部主动权,尽量痛击。半分钟之后,桑德尔由于过分自信,露出了一个破绽。在这刹那间,汤姆眼到手到,他两眼发光,右手像闪电一样打了过去。这是他第一次真正的一击——使了一个勾拳,他把胳膊扭成拱形,使拳头更坚实,同时把旋转一半的身体的全部重量加在拳头上。这就像一头仿佛沉睡的狮子,突然像闪电似的伸出一只爪子来。下巴旁边挨了这一下的桑德尔,立刻像一头阉牛似的倒了下去。观众倒抽了一口气,喃喃发出了一种敬畏的喝彩声。这个人的肌肉不曾变僵硬,他能够把拳头像大铁锤一样打出去。
桑德尔心惊胆战。他翻了个身,打算爬起来,可是他的助手喝住了他,要他等着计数。他单膝跪着,准备起来,可是仍旧等着,这时候,裁判监视着他,正在大声对着他的耳朵计数。数到九的时候,他站起来摆出了战斗的姿态;这时候,面对着他的汤姆·金不由懊悔起来,这一拳要是离桑德尔的下巴尖再近一英寸就好了。那样,他就能把他打昏过去,而他就可以带着三十镑回家去见自己的老婆孩子了。
这一回合一直打完了规定的三分钟,桑德尔这才初次敬重起他的对手来,可是汤姆的动作仍旧很慢,眼睛仍旧那么昏昏欲睡。汤姆·金看到他的助手们在绳子外面蹲下来,准备跳进来时,就警觉到这个回合快要结束了,于是他就把战斗向他自己的那一角引过去。锣声一响,他立刻坐在那张等着他坐的凳子上,而桑德尔却只好走完这个正方形的对角线,回到他那一角。这是一件小事,不过把很多小事累积起来就是一件大事。桑德尔不得不多走许多路,多消耗许多精力,而且要在这宝贵的一分钟休息里损失一部分时间。在每一回合开始的时候,汤姆·金总是慢腾腾地从他那一角走过去,逼着他的对手要比他走更长的路。而在每一回合结束之前,汤姆总是把战斗引到自己的一角,那么他自己可以立刻坐下。
在接下来的两个回合里,汤姆·金一直节省着气力,而桑德尔则尽量浪费。桑德尔力求速战速决的攻势弄得他很不舒服。因为那些像雨点似的拳头大部分都打中了。可是汤姆坚持着他的顽固的拖延战略,无论那些急性子的年轻人怎样催他斗,他也不理。后来,在第六个回合里,桑德尔又大意了一次,汤姆的可怕的右拳又像闪电似的打中了他的下巴,桑德尔于是又等到裁判数到九才起来。
打到第七个回合,桑德尔的优势完了,他于是安定下来,应付他知道这是他有生以来最艰苦的一场比赛。汤姆·金是个老家伙,可是比他碰到的那些老家伙要厉害得多——这个老家伙从来不失去理智,他的防守本领非常强,他的拳头就像一根有节的棍子,而且他两只手都能把人打倒。然而,汤姆·金仍旧不敢时常攻打。他从来没有忘记他那些打坏了的指节,他知道,如果要他的指节能够支持到底,他就必须次次打中。当他坐在自己的角落里,瞟着他的对手的时候,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念头,如果把他的智慧跟桑德尔的青春结合在一起,那就会成为一个闻名世界的重量级锦标选手。可是困难就在这里。桑德尔绝不会变成世界选手。他缺乏智慧,而得到智慧的唯一办法,就是用青春去买;等到他有了智慧,他的青春也就虚度了。
汤姆·金利用一切他所知道的有利的手法。他从来没有放过一次扭抱的机会,每逢扭抱起来,他总是用肩膀硬撞对方的肋骨。按照拳击的理论,就肩膀跟拳头造成的损伤来说是一样的,就消耗体力来说,那简直要好得多。而且,一扭抱起来,汤姆总是把自己的重量压在对方身上,不肯松开。这样就逼得裁判来干涉,把他们拉开,而没有学会休息的桑德尔还帮着裁判来松开。他忍不住,他总是运用他那威风凛凛的飞舞的胳膊和他的扭动不停的肌肉。每逢对方冲过来扭抱,用肩膀抵住他的肋下,而把头靠在桑德尔的左臂上的时候,桑德尔几乎总是把右拳从自己背后挥过去,打那个突出的脸。这一手打得很巧妙,观众非常钦佩,然而并不危险,因此,只好算是浪费气力。不过,桑德尔既不知疲倦,也不知节制,而汤姆总是露齿笑着,顽强地忍受着。
后来,桑德尔使出了一种用右拳猛击汤姆的身体的拳法,看起来就像汤姆挨了一顿饱打似的。不过,只有老看拳击的人才佩服汤姆那种在拳头打到之前的一刹那,用左面的手套碰一碰对方的二头肌的巧妙手法。当然,次次都打中了;可是每一次都因二头肌给碰了一下,使拳头失去了力量。在第九个回合里,一分钟里一连三次,汤姆都弯着胳膊,用右拳一钩,打中了对方的下巴;一连三次,桑德尔的沉重身体,都给打倒在垫子上。每一次他都在休息了应有的九秒钟之后,才站起来,他虽然摇摇晃晃,有点头昏,不过体力还是很强。他的速度比以前慢多了,可是他浪费的气力也少了。他斗得很苦,可是他会继续利用他的本钱——青春。汤姆的本钱是经验。现在,他的精力衰退了,气力也小了,可是他用策略代替了它们,他会利用他在长期比赛里得来的智慧,他会谨慎地积蓄他的力量。他不仅懂得绝不能有一个多余的动作,他还懂得怎样引诱对方消耗精力。他一再地用手、脚同身体,装作要攻击的样子,引得桑德尔一时向后跳,一时闪避,一时还击。汤姆·金休息着,可是他绝不肯让桑德尔休息。这是老年人的战略。
第十个回合才打起来,汤姆·金就开始用左直拳攻对方的脸,来阻挡对方的猛攻;这时候,桑德尔已经变得谨慎了,他立刻收回左臂,低头一闪,把右拳向上一钩,向汤姆的头旁边打过去。这一拳打得太高,没有真正收效;可是汤姆一挨到拳头,立刻就产生了过去他很熟悉的那种面前一片漆黑、一时昏迷的感觉。一刹那间,或者不如说,在一刹那的万分之一的时间里,他的生命停止了。在这瞬刻之前,他看见桑德尔闪出他的视野,后面背景上的一片注视着的白面孔也不见了;而一瞬之后,他又看到了桑德尔和背景上的那些面孔。他好像睡了一会儿,才睁开眼睛;不过,不省人事这一刹那间非常短暂,他没有来得及倒下去。观众只看到他摇晃了一下,膝盖一弯,然后又看见他恢复过来,用左肩紧紧地护住下巴。
桑德尔照这样连打了几次,让汤姆一直保持着半昏迷状态,可是汤姆终于想出了一个以攻为守的办法。他假装用左拳进攻,可是马上退后半步,把右拳用全力向上猛攻。他把时间计算得非常准确,趁着桑德尔正在低头闪避时,把拳头端端正正地打到了他的脸上,打得桑德尔两脚腾空,缩成一团向后一仰,把脑袋和肩膀同时撞倒在垫子上面。汤姆·金照这样连打中了两次,然后他就放手痛击他的对手,把他逼到绳子上面。他不让桑德尔有一点儿休息或者振作起来的机会,只顾一拳接一拳地捣下去,直到全场的观众都站起来,空气中充满了狂吼的喝彩声。可是桑德尔的气力和耐力是超群出众的,他仍旧站着。看起来,桑德尔肯定要给击昏过去,场子旁边的一个警官给这种可怕的狠打吓坏了,连忙站起来阻止这场拳击。等到锣声一响,这一个回合宣告结束的时候,桑德尔一面摇摇晃晃地回到他的角落,一面对警官声明,说他仍旧很好,很有劲儿。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向后连跳了两下,那个警官就退让了。
这时候,靠在自己的角落里喘得很厉害的汤姆·金非常失望。如果这场拳击给阻止了,那么裁判就会迫不得已作出结论,那三十个金镑就会归他了。他跟桑德尔不一样,他不是为了争荣誉或者前程而来斗拳的,他只为了那三十个金镑。现在,桑德尔只要休息一分钟就会恢复过来。
青年总有办法——这句话忽然在汤姆·金脑子里一闪,他想起了他头一次听到这句话,是在他打垮斯托什尔·比尔那天晚上。这是那个在拳击之后请他喝酒的家伙,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的。青年总有办法!那个家伙说得对。在很久之前的那个晚上,他的确是青年。然而今天晚上,青年却坐在对面的一角。至于他自己呢,他已经斗了半个钟头,他已经是个老头儿了。如果他像桑德尔那样斗,他连十五分钟也支持不了。不过,问题在于:他的气力不能恢复。那些突出的动脉和那颗疲劳已极的心脏使他不能在两个回合之间的休息里重振威力。而且,一开头他的气力就不充沛。他的腿很沉重,正在开始抽筋。他不应该在斗拳之前走那两英里路。还有他早上一起来就非常想念的那块牛排。他恨透了那个不肯赊账给他的肉店老板。一个没有吃饱的老年人是很难斗胜的。区区一块牛排,最多不过值几个便士,然而对他来说,却等于三十金镑。
第十一个回合的锣声响过之后,桑德尔为了显示他实际上并没有的锐气,发动猛攻。汤姆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种虚张声势的把戏跟拳击本身一样古老。为了挽救自己,他扭抱起来,然后松开,让桑德尔摆开阵式。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他先装作用左拳进攻,引得桑德尔低头一闪,然后退半步,用右拳向上猛地一钩,迎面击中脸部,打得桑德尔摔倒在垫子上。后来,他一直不让桑德尔休息,尽管他自己也受到痛击,但是他打中的次数要多得多,他打得桑德尔靠在绳子上,上下左右地用各种拳法擂过去,然后挣脱开对方的扭抱,或者用重拳打得对方不能来扭抱,每逢桑德尔快要倒下去的时候,他就用举起的一只手撑住他,而立刻用另一只手打得他靠在绳子上,不摔下去。
这时候,全场都疯狂了,成了汤姆·金的天下,几乎每一个人都在喊“加油,汤姆!”“打垮他!打垮他!”“你已经胜了,汤姆!你已经胜了!”比赛就要在旋风式的攻击之下结束了,而观众花钱到这儿看的,也正是这个。
半小时以来一直保存着实力的汤姆·金,现在一下子把他所有的力气全使出来了。这是他的唯一的机会——要是现在不赢,就根本赢不了。他的气力消耗得很快,他只希望在最后一点气力用完之前,能够打得对方爬不起来。因此,他一面继续猛攻,一面冷静地估计他的拳头的分量和它们造成的损伤,这才看出桑德尔是一个很难打垮的人。他的体力和耐力简直大到了极点,这是青年的原封未动的体力和耐力。桑德尔一定是个蒸蒸日上的好手。他是一个天生的拳击家。只有这样坚韧的材料,才能创造出成功的斗士。
桑德尔已经摇摇晃晃,站不稳了,可是汤姆的腿也在抽搐,他的指节也痛起来了。不过他还是咬紧牙关,猛捶狠打,每一次都打得自己的手疼得不得了。现在,他虽然实际上一拳也没有挨到,可是他的气力也在跟对方一样迅速地衰弱下去。他次次都打中要害,可是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分量了,而且每一拳都要经过极大的努力。他的腿跟铅一样重,看得出在拖来拖去;因此,把赌注压在桑德尔身上的人,看到这种情形都很高兴,就大声地鼓励着桑德尔。
这种情景刺激得汤姆产生了一股劲儿。他一连打了两拳——左拳打在腹腔神经丛上,稍微高了一点,右拳横击在下巴上。这两拳打得并不重,可是本来就昏迷无力的桑德尔,已经倒下去,躺在垫子上直哆嗦。裁判监视着他,对着他的耳朵,大声数着有关生死的秒数。如果在数到十秒之前他还没有起来,他就输了。全场的观众都肃静无声地站着。汤姆·金两腿发抖,勉强支持着。他感到一阵剧烈的眩晕,观众的脸好像一片大海,在他眼前波澜起伏,裁判数数的声音,好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到他耳朵里的。可是他认为自己是赢定了。一个挨了这么多重拳的人是不可能站起来的。
只有青年人能够站起来,桑德尔终于站起来了。数到四的时候,他翻了个身,面孔朝下,盲目地摸索那些绳子。数到七的时候,他把身子拖了起来,用一条腿跪着,一面休息,一面像喝醉了似的摇晃着脑袋。等到裁判喊了一声“九”的时候,桑德尔已经笔直地站了起来。摆出适当的招架姿势,用左臂护着脸,右臂护着胃部。他护住要害以后,就摇摇摆摆地向汤姆走过去,希望能跟对方扭抱在一块儿,以便争取时间。
桑德尔一起来,汤姆·金就开始进攻,不料打出去的两拳都给招架的胳膊挡住了,接着,桑德尔就跟他扭在一块儿,拼命地抵住他,裁判费了很大力气才把他们拉开。汤姆也帮着摆脱自己。他知道青年人恢复得很快,而且知道,只要他能不让桑德尔恢复,桑德尔就会败在他的手下。只要狠狠的一拳就够了。桑德尔已经败在他的手下,这已经是无疑的了。他已经在战略和战术上胜过他,占了上风。汤姆·金从扭抱中摆脱出来,摇摇晃晃,他的成败得失,就在毫发之间。只要好好的一拳,就能把他打倒,叫他完蛋。汤姆·金忽然一阵悲痛,想到了那块牛排,来支撑他这必要的一击,那有多好啊!他鼓足力气,打了一拳,可是分量不够重,出手也不够快。桑德尔摇摆了一下,没有摔倒,蹒跚地退到绳子旁边就支撑住了。汤姆·金蹒跚地追过去,忍受着好像要瓦解一样的剧痛,又打了一拳。可是他的身体已经不听指挥了。他只剩下了一种要斗下去的意识,然而由于疲劳过度,连这一点意识也很模糊。这一拳他是对着下巴打过去的,可是只打到肩膀上。他本来想打得高一点的,可是疲劳的肌肉不服从指挥。同时,他自己却受了这一拳回冲力的影响,踉跄地倒退回来,几乎栽倒。后来他又勉强打出了一拳。这一次简直完全落空,他因为身体衰弱到了极点,就倒在桑德尔身上,跟他扭抱在一块儿,以免自己摔倒。
汤姆一点不想挣脱开来。他的力气已经用光了。他垮了。青年总有办法。即使在扭抱的时候,他也觉得桑德尔的体力变得比他强起来。等到裁判把他们拉开的时候,他所看到的,已经是一个身体复原的青年。桑德尔变得一刻比一刻强壮。他的拳头,起初还是软绵绵,不起作用。现在已经变得又硬又准了。汤姆昏花的眼睛看见他的戴手套的拳头正在向自己的下巴打来,他打算抬起胳膊来保护。他看到了这个危险,而且准备这样做,可是他的胳膊太重了。它好像一百多磅的铅块那么重。它不能自动地举起来,因此他就拼命集中意志要抬起这只胳膊。这时候,那只戴手套的拳头已经打中他了。他好像给电火击中一样,感到了一种剧烈的痛苦,同时,眼前一黑,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到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坐在自己的一角,只听见观众的喊声像邦狄海滨的惊涛骇浪一样。他的后脑压在一块潮湿的海绵上,锡德·沙利文正在向他脸上和胸口上喷冷水,让他苏醒过来。他的手套已经给脱下了,桑德尔正弯下腰来,跟他握手。他一点儿也不恨这个打昏了他的人,因此,他热诚地跟他握手,一直握得自己的破指节疼得受不了。然后,桑德尔就走到斗拳场当中,观众停止了喧噪,听他讲话。他接受了年轻的普隆托的挑战,而且建议把超过一般赌注的赌注增加到一百镑。汤姆无动于衷地听着,这时他的助手们拭去他身上的热汗,揩干他的脸,以便他可以出场。他觉得很饿。这不是那种寻常的、胃很疼的饥饿感觉,而是一种极度的衰弱,一种心口悸动、传遍全身的感觉。他回想起刚才比赛时,桑德尔摇摇欲坠,快要失败的那一刻。唉,一块牛排就顶用了!决定胜负的那一拳,就缺少这块牛排,现在他输了。这全因为那块牛排。
他的助手们扶着他,帮助他钻过绳子。他挣脱他们的手,自个儿低头钻过绳子,沉重地跳到地板上,跟在替他从拥塞的中央过道挤出一条路的助手们后面。当他离开更衣室到街上去的时候,有一个年轻人在大厅的人口对他说了几句话。
“刚才他在你手掌之中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把他打倒呢?”这个小伙子问道。
“去你妈的!”汤姆·金一面说,一面走下台阶,到了人行道上。
街角上酒店的门开得大大的,他看到那些灯光和含笑的女侍者,听到很多人都在谈论这次比赛,他还听到了柜台上生意兴隆的叮当直响的钱声。有人喊他喝一杯。看得出来他犹豫了一下,就谢绝了,继续走路。
他口袋里连一个铜板也没有,回家的两英里路好像特别长。他的确老了。走过陶门公园的时候,他突然在一张凳子上垂头丧气地坐下来,因为他想起了他的老婆正坐着等他,等着听拳击的结果。这比任何致命的拳头都沉重,简直无法承受。
他觉得人很衰弱,身上处处酸疼,那些打碎了的指节也很疼,它们在警告他,即使他找到了一种粗活儿,也要等一个星期,他才能握得住一把锄头或者铲子。饿得心口悸动的感觉使他要呕吐。悲惨的心情压倒了他,他眼睛里涌出了不常有的泪水,他用手蒙住脸,一面哭,一面想起了很久之前那天晚上,他对待斯托什尔·比尔的情形。可怜的老斯托什尔·比尔!现在他才明白了比尔为什么在更衣室里痛哭。
(雨宁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