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尚读书网
首页
手机阅读

扫描下载连尚读书客户端

下载连尚读书
快速导航

男生

女生

× 搜索
首页十指第十二
春秋繁露

春秋繁露

【汉】董仲舒 著

  • 类型
  • 2025.01.22 上架
  • 7.18万

    完结(字)
南京大众书网图书文化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format_list_bulleted 目录
close
目录

正文卷 keyboard_arrow_down

    正文卷 VIP keyboard_arrow_down

      settings 设置
      close
      • 阅读主题
      •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 字体大小 19
      • 页面宽度 800
      • 阅读方式
      • 自动订阅下一章
      保存
      取消
      phone_iphone 手机
      playlist_add 书架
      description 书页
      春秋繁露

      十指第十二

      book 春秋繁露 person_outline 【汉】董仲舒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文,天下之大,事变之博,无不有也,虽然,大略之要,有十指。十指者,事之所系也,王化之所由得流也。举事变,见有重焉,一指也;见事变之所至者,一指也;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一指也;强干弱枝,大本小末,一指也;别嫌疑,异同类,一指也;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一指也;亲近来远,同民所欲,一指也;承周文而反之质,一指也;木生火,火为夏,天之端,一指也;切刺讥之所罚,考变异之所加,天之端,一指也。举事变,见有重焉,则百姓安矣;见事变之所至者,则得失审矣;因其所以至而治之,则事之本正矣;强干弱枝,大本小末,则君臣之分明矣;别嫌疑,异同类,则是非着矣;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则百官序矣;承周文而反之质,则化所务立矣;亲近来远,同民所欲,则仁恩达矣;木生火,火为夏,则阴阳四时之理相受而次矣;切刺讥之所罚,考变异之所加,则天所欲为行矣。统此而举之,仁往而义来,德泽广大,衍溢于四海,阴阳和调,万物靡不得其理矣。说春秋凡用是矣,此其法也。

      应作家要求 本章是付费章节
      感谢支持作家 支持正版阅读
      余额: 点
      订阅本章 0点
      自动订阅下一章节

      恰饭时间,你看的每一条广告都是作者大大的稿费

      expand_less
      前往VIP章节
      上一章 | 目录 | 下一章
      用户登录提醒
      arrow_back_ios home
      book
      wb_sunny
      字小 
       字大
      arrow_back_ios
        请使用手机浏览器扫一扫
        快捷支付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