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丽深渊
赵凝 著
- 类型
- 2025.01.16 上架
17.68万
完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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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美丽深渊(3)
十一
这天下午,金小曼一个人呆在家里没事干,就翻出一大摞她学生时代的影集,堆在客厅的地板上,一本一本翻着看。
小曼那时梳着未经烫过的直发,站在一片荷叶或者一座庙宇前面,摆出一副现在看来实在是有些装腔作势的姿态来,微笑或者愣神儿。有些照片焦距不清,照片上人脸模糊,看不清当时是和谁一起照的了。很久没看这些照片,一下子拿出来才发觉很多年已经过去了。
这些天金小曼直窝在家里没出门。除了收拾收拾屋子就是一遍又一遍地往南方打电话催范一兵快点回来。热闹的日子已经过去,胡蔼丽突然宣布结婚,帅猫也到广东歌坛求发展去了,孤零零地剩下金小曼一个,她什么地方都懒得去,只想等范一兵从南方回来,一心一意好好过日子。
金小曼在整理那些照片的时候注到一个人,那就是她以前的男朋友吴启东。听说他现在也在北京,彻底放弃了唱罕剧,准备拍电影出名。关于吴启东的消息金小曼是从多多和点点那儿得到的。她们姐妹俩在学院路合租了一套房子,小曼经常上她们那儿。
金小曼并不想见到吴启东。当初是她抛弃了他,她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还是不见面的好,”金小曼说,“见了面说什么呢?”
他俩一直没有碰面,因为知道了吴启东常去多多、点点那儿,小曼去得就少了,她一般都呆在家里,最近新添了一个爱好是上舞蹈学校去学芭蕾,只是为了打发时间而已。
那间空旷的教室使小曼无数次地想他们罕剧团的排练场,所不同的是这儿有整整一面墙的大镜子,而罕剧团则是四堵陈旧的黑墙。在这里小曼体会到母亲每日练功的枯燥无味,同时也在单调的重复当中体会到一种无欲无望的轻松。她想,吴启东何苦要跑到北京来呢?时过境迁,小曼现在觉得在罕剧团过那种与世无争的日子也不错。爸妈相处了一辈子,一辈子都没红过脸,小曼以前是看不起这种温吞水似的人生的,觉得他们一辈子全都白活了。现在,小曼的想法全变了,她觉得要是有一个人能跟她踏踏实实过日子也不错。
就在小曼想东想西理着这些旧照片的时候,不知何时有人悄悄走进客厅从后面要蒙她的眼睛,小曼悄悄朝边上偏了一偏头,然后跳起来去搂他的脖子。
范一兵手里拿着东西,稍稍俯下身来脸上挂着吟吟的笑,被她亲着、吻着,脖子钩得生疼。
“哎哎哎,我这脖子还要呢。”
他放下手里的东西,然后一下子把金小曼从地上抱起来。小曼尖声叫着笑着,两腿在空中踢腾着说:
“干吗……刚下飞机,也不嫌累。”
范一兵说:
“我在南方天天锻炼身体,就是为了抱你。”
“我有那么沉吗?”
“反正分量不轻。”
听了这话,小曼就五指拢在一块,放在嘴里哈了哈,然后伸手去胳肢他。范一兵忍不住笑,手一松脚一软两人就一起滚到了地毯上。这一下,金小曼鼻子一酸倒有点想哭了。她想他到底还是回来了。
范一兵把手伸到她脸上去羞她:“你是怎么搞的,又哭又笑,满脸放炮。”
金小曼抹了把脸上的眼泪说道:“你到底还是回来了,我都等得有些绝望了。”
“绝望什么?怕我不要你了?永远不回来了?”
“不是的。”
“那为什么?”
“我不告诉你,说出来怕你骄傲。”
范一兵便也学着金小曼的样子,把五指聚拢放到嘴里去哈气,哈完了便伸到金小曼腋下以同样的方式去胳肢她,但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她不仅没笑,反而眼泪汪汪的。
“范,你知道吗,我想告诉你一句话……”她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我爱你。”
范一兵拍拍她的背像哄一个迷失了的孩子似的。
“我这不是回来了吗?再也不走啦……嗯?”
“那你还没说爱不爱我呢?”
“那还用说嘛。”他拧拧她有些发红的鼻头。
“不行,我就是要你亲口说。”
范一兵想了想,觉得那几个字好像很难说出口似的,然后他像挤牙膏似的好容易挤出那三个字来,说完了以后,眼神就慌乱不堪地逃向别处去了。
金小曼说:“你们男的呀,都是这副德行,一让你们表达什么,就跟要杀了你们似的。”
范一兵说:“依你的口气,你这句话似乎问过很多男的了?”
“是啊,你吃醋吗?人家的嘴皮子可都比你利索多了。最起码,人家说我爱你三个字的时候从来不打嗑巴。”
范一兵一眼看穿了她似的说:“那是电视剧里的台词吧?”
金小曼破涕为笑,心情又重新阳光灿烂起来。“你饿了吧,我去给你做点好吃的。”
范一兵却按住她道:“不要。你陪我在这儿呆会儿,晚上我们一起出去吃。就咱们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吃一顿饭。”
范一兵的归来,使金小曼的生活改变了许多。有时两人清早醒来,相互望见了,都像是有些不好意思似的,目光相互躲闪着,心里面怪怪的,他们毕竟分开的时间有些长了,在分开的那一段时间里,都有一些不好说出口的事情发生。虽然有些事就像流星划过那样短暂,可毕竟还是发生过什么的。他们的关系是没有婚约束缚的,但却是很认真的同居关系,他们都不想破坏在对方心目中的美好印象,因此有些话不便说出口来,只好隐藏在心里。小曼对范一兵隐藏的是一段小小的罗曼史,而范一兵对金小曼隐藏的是一枚重磅炸弹,他没对任何人说起过,只有他一个人心里清楚。
范一兵两次南下的结果正好相反,第一次去几笔生意做得顺手,使他一下子就赚了十几万。十几万对别人来说不是什么大数目,但是对胡同里长大的范一兵来说,他哪见过那么多钱,他开始有些头脑发热了,买车买房子,房是分期付款的,一共要四十多万,但范一兵想苦一苦,估计三两年时间也就把钱赚回来了。没想到第二次南下却出师不利,做什么赔什么,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钱也越来越难赚。范一兵当然不肯认输,他在那边苦熬苦撑着自己,除每月给金小曼寄回来的那些钱,他自己口袋里几乎是分文不剩了。但是他是那种要面子的人,既然撑了就得硬撑下去。在广东混不下去的时候,他才决定返回北京。他带了很大的一个包回来,实际上包里面是空的。他甚至觉得,他的心也被那个气候炎热的地方给蒸干了,没有水,没有了人气儿。
金小曼不是没有察觉范一兵身上发生的变化,虽然他故意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可小曼还是看出他有些不对劲。有时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手里夹着一根点燃的香烟,那股袅袅上升的烟雾一绺绺地升上去、升上去,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小曼看出这时候他的灵魂也出了窍,他的心思早就不在这间屋子里了。小曼坐在另一张沙发上,定定地看着他,他永远注意不到她在看他。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了点小雨,雨的味道混合着潮湿的泥土味儿无孔不入地从窗户缝里钻进来,金小曼想起小时候天一下雨她就对考试发怵,她认为雨不会给她带来好运,而天晴在她看来则是吉利的,因为她太在乎考试成绩了。争分数的习惯一直保持到上大学,后来她才明白有些事其实很无聊,完全没有意义,她的精力就在这些大大小小的争斗中挥霍掉了。
范一兵总是这样好一阵子、坏一阵子,高兴起来他也很会玩,试着用啤酒冻冰棍,或在迪厅里花样翻新地作怪样儿。但小曼总觉得在他那些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后面隐藏着什么,他试图掩盖什么。
或许,他真的听说了什么?
小曼决定和盘托出,坦白她与帅猫那一段。
有天晚上两人看完电视,都还没有睡意,就一起靠在床头上吸烟。那时的天气已经冷起来了,在屋里可以听见窗外呼呼作响的北风。那声音让两个人心头都感到隐隐作痛,两个人都仿佛看见了自己忽然间掐断烟头,然后下了决心似的说:“说吧,把一切都告诉他。”
想是这样想的,可还是要等对方开口先说才好。
双方这样僵持着,时间静静地过去了,却始终没什么进展。最后,范一兵把手中的烟蒂放在烟灰缸里按了按,长吐了一口气说:“睡吧。”小曼忽然支起胳膊来凑到他跟前说道:“有件事……告诉你了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
范一兵用手抚摸着她的头说:“出什么事了,小曼?”
“反正都是我的错……你不在北京的时候有个男孩……”
范一兵拍拍她的后背说:“好了,好了,都过去了,嗯?”
他朝上扬了扬眉毛,一脸宽厚包容的样子。他不仅没有怪小曼,反而安慰她不要再折磨自己了。“过去的事就让她过去好了。”他说着,便把床头灯啪地一声关掉了。
她睡着了,沉甸甸地压在他的胳膊上,范一兵感到自己的胳膊有些麻,却一动也不敢动,怕惊醒她。
范一兵那天晚上没有说出实情,就永远失去了说出实情的机会。很多重要事情往往就决定于一念之间。范一兵决定把一些事情隐瞒起来,继续扮演好一个称职的好丈夫、好情人。这两个角色在他那里是合二为一的。
金小曼并不知道家里经济状况每况愈下,她还当范一兵这次从南方回来,手里攥着大把的钞票呢。她想尽心思变着法儿地玩,拼命找乐。白宫临走时对金小曼下的定义没错,她是一个物质女孩。
春节的来临使金小曼变得更加疯狂和没有节制,她想要什么必须立刻就得到什么,过了这一刻就说没了兴致。她才懒得记那些拗口的所谓名牌,见到中意的衣服不管多贵她也努努嘴让小姐给她包起来。她是到“收银台”才知道那套衣服的价格的。她无所谓地笑笑,打开精巧的小皮包,把钱一沓一沓地往外掏。
有天金小曼在一个同乡的聚会上偶然遇见吴启东,就想起当初是他给自己垫的来北京的车票钱。她傲慢地一步一步朝他走去,一直走到他跟前。
“还认得我吗你?”
她用一双骄矜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她从前的男友,然后她打开皮包,摸出一张嘎啦嘎啦响的崭新钞票朝他那边递过去道:“给你。”
“什么?”
“四十块钱……我来北京的车票钱。”
“你瞧不起我?”
金小曼的大眼睛在瞬间眯了眯,然后她眼睛里忽然冒出一点笑泡来,道:
“我凭什么要瞧得起你呀?”
说完把钱往他身上一塞,扬长而去。
那时候吴启东正拍一个连续剧,那是他来北京后的第一个戏,前景如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些都是没谱的事。走一步说一步了。他这次擅自离开剧团跑到北京来拍戏,是经过了长时间的反反复复的自我折磨、自我否定以及最后的闭着眼睛自己跟自己抓阄儿之后才决定的。他来北京的目的是想来看看金小曼,他能想象得出像金小曼这种性格的女人在北京是如何地如鱼得水。他并不指望她还能像从前那样待他,但是他想,她总不至于恨他吧。
要说吴启东也不是一个特别争上游的人,只不过他的运气相当好。当年他稀里糊涂考上戏校,这回又稀里糊涂当上戏里的第一男主角。这是很多人都觊觎的一个角色,现在是演员多戏少,大家都在一个碗里争饭吃,有了你吃的就没别人的了。
这是一部都市题材的很容易讨好观众的戏,导演和有关人士都很看重这部戏,认为它能在北京一炮走红。因此挑选男主角就成了戏外的一部重头戏。
“你从哪儿来?”
“平城。”
“以前干什么的。”
“唱戏。”
“唱的什么戏。”
“罕剧。”
这短短的六个字决定了吴启东一生的命运。
导演不喜欢好表现、好夸夸其谈的演员,因此他选中了平稳内在的吴启东。另外从外在形象上考虑,他也认为吴启东是最佳人选。
在与金小曼见面之前,吴启东曾多次设想过他俩再见时的情景,事情一遍又一遍地在他脑海里发生,每一遍都像是过电影,连细节都清晰可见。所以今天发生的事情倒不像是真的了。
吴启东把小曼塞过来的那张钞票捏在手里,用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在上面“哒哒”弹了两弹,然后朝天空中呼地吐出一口浊气,像是要把过去一笔勾销了似的。接着,他把那张钞票放回到自己的上衣口袋里。
“咱们两清了,谁也不欠谁什么了!”
他冲着她早已远去的背影大声说。
他追着楼道的窗子一扇扇地往下看,到末了只看到她露在出租车外的一绺裙角。
十二
大年初三,金小曼在大饭店订了一桌酒席。那饭店的餐厅分上下两层,金小曼站在二层的栏杆旁两手撑住栏杆从上面往下看,她发现楼下的餐桌和椅子好像一朵朵的梅花。饭店里到处都是明亮的玻璃灯,地板光滑得像一面水银镜。有一面墙的人造瀑布正在飞流直下,在空气中散布着肉眼看不见的颗粒状的小水珠,一切都像梦境中的场景一样,扑闪闪水盈盈的,闪着不真实的光泽。
这里的一切都是不确定的,变幻莫测的。客人也是这一拨走了,那一拨又来,来来去去,流水似的。金小曼站在那里,却俨然是一副主人的模样。她面带微笑地招乎这又招乎那,她哪里知道每来一位客人站在她身旁的范一兵的心都要收紧一下。近来他已经有点快撑不住了,现在钱越来越难挣了,而金小曼却变得越来越会花,有时她要范一兵陪她去买东西,范一兵只好先到朋友那儿去借钱然后才敢陪她上那些庞大的超级市场和购物中心。
朋友就说:“我说哥们儿,你这样硬挺可不是回事儿呀。不如实话实说了吧,反正她是你老婆又不是外人。”
可是事情到了这一步,“没钱”两个字是万万说不出口的,别看范一兵表面上嘻嘻哈哈、大大咧咧,骨子里却比谁都要面子,他外表上闹闹哄哄地张扬,实际上是在掩饰他心底的虚空,这些日子他奔来奔去急得好像热锅上的蚂蚁,能借的地方他差不多都已经跟朋友张过口了。他现在就是拆东墙补西墙勉强维持着,像这样下去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能撑到什么时候。他已经走投无路了。
金小曼请的客人一个个都到场了。其中多多和点点姐妹俩打扮得分外惹眼,一样的装束,一样的发型,一样忽闪忽闪不断往外飞飘着的媚眼。据说还有一个正在拍一个什么连续剧的小演员,范一兵已经看出来了,那准是金小曼的前任男友。对这些事情范一兵采取的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他明白,这是最后的盛宴。今天他钱包鼓鼓的,装着最后的六千元人民币。他吃,他喝,他高声劝酒。在一旁的多多和点点对金小曼嫁的这个老公赞不绝口。
金小曼喝了一点酒,面色微红,连嘴角那颗痣都有些红了。
她说:“我听说嘴角上长痣的人都特别有福呢。”
多多说:“难怪我和点点混了那么多年都没混出个人样儿来,原来我们的痣长得不是地方。”
说完冲点点做了一个怪相,姐俩哈哈大笑。
她这是故意挑逗饭桌上男士们跟她们姐俩调情,一般人都不敢轻易惹这姐俩,因为包她们的费用是很贵的。点点在深圳的标价是一个月五万元,包三个月就是十五万。
“嗨,就当离次婚呗,这有什么。”
点点告诉小曼,我们也是没办法才被人包的,要能找着像你老公那样的我们早就结婚了。
金小曼在饭桌上用胳膊肘悄悄碰一碰范一兵的胳膊肘,笑道:
“听见没有,全都夸你呢。”
范一兵苦笑了一下,说:
“我有什么好夸的,我都快上吊啦。”
“快别得便宜卖乖了,咱们这里面就数你混得最好,挣钱最多,小曼又对你那么好,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多多快言快语地说。
范一兵注意到饭桌上有个人始终一言不发,那就是一直坐在角落里面带倦色的吴启东。
吴启东知道小曼请他吃饭并不是真的“吃饭”,她是要表演一下她的排场,她的阔气,当初她不肯嫁给他是因为她不愿意跟一个唱戏的过一辈子。现在她要印证一下她当初的决定是多么的正确,多么的聪明。
吴启东缩在角落里一粒一粒夹着盘子里的花生米。他想好歹给足她这个面子,让她表演得淋漓尽致,满足一下她日益膨胀的虚荣心,这样也好,对大家都好。他来北京不就是想看看小曼吗,看看她过得好不好。现在见到了,看到了,也听到了,隔着饭桌望过去,那个叫着、笑着、闹着的女人已经离自己很远了。
那天晚上,每个人都喝足了酒,做足了戏,眼看着就要散戏了,结果还是出事了。结账的时候,小姐说要八千八百元,范一兵只带了六千,便要求打折。
“最多只能给六千。”他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像一个赌徒在进行最后一场致命的赌博。
“经理说我们这里不能打折。”
那个小姐战战兢兢地说。
后来便听到有玻璃器皿坠地的声音,瓷器和瓷器碰撞的声音,女人的惊叫声,男人的叫骂声。有几个穿白大褂的男人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手里举着酒瓶子,双方混战在一起,两败俱伤。有人把酒瓶子朝包间的大屏幕彩电扔去,期待着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什么都完结了,剩下的只有废墟。
范一兵因在饭店打架受伤,在家里休养了一段日子。
这是金小曼和他在一起以来最平静的一段日子。范一兵头上贴了两块橡皮膏,一块贴在额角,一块贴在下巴颏上,虽然伤得不算太重,可东贴一块西贴一块,从外表看上去挺唬人的。
“这回我可惨了,完了完了,破了相了。”
范一兵靠在枕头上,一边吃着金小曼一勺勺喂给他吃的糖稀饭,一边还忘不了嘴里跟她逗贫。
“小曼……”
“嗯?”金小曼说,“你老看着我干什么,我脸上又没粘胶布。”
“小曼,你真好看。”
小曼白了他一眼,道:
“你今天才发现呀,是不是晚了点?”
这话让范一兵心里“咯噔”动了一下。他想她怎么会说出这种话?她是不是预感到什么了?
范一兵微闭着眼睛斜靠在枕头上,床头的光线有些刺眼。这会儿正是下午三点多钟的光景,太阳光迎面直刺过来,范一兵横起一条胳膊来挡在脸上,想着自己的心事。他打定主意要在这段时间里尽量对小曼好一点,让她过几天舒心的日子。
金小曼从厨房回来,看见范一兵一条胳膊挡在眼睛上,睡衣的袖子滑在了胳膊肘底下,露出了被阳光照射成淡金色的汗毛。金小曼心里动了一下,涌起一片温柔。
“怎么了,你哭啦?”
她把他的胳膊从眼睛上拿掉说:“是不是很疼啊?”
范一兵指指胸口道:“我是心疼,”又套用了一句流行歌词,“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疼。”
金小曼啪地打掉他那只胳膊,笑道:“范一兵你少来这一套。”
范一兵把小曼揽进自己怀里,将她越搂越紧,越搂越紧,直到她痛得叫出声来方才罢手。
“小曼,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说咱俩这一段算爱情吗?”
小曼用手按了按他额头上的胶布道:
“怎么想起问这个来了?平常都是我问你。”
范一兵缠住她说:“我今天就是想知道,你说咱俩这一段算爱情吗?”
“当然算了。我爱你,行了吧,好好睡一觉吧,你现在还是伤兵呢。”
范一兵闭上眼睛,嘴角衔着一丝笑意。过了一会儿他又睁开眼睛,一双眼睛灵活地转动着,没有一点睡意。
小曼问他:“又怎么啦?”
“有人盯着我看,我睡不着。”
“那好,我走。”
“不,我要你陪我一起睡。”
小曼一边脱毛衣一边说:“不要以为自己生病了就可以提那么多无理要求。”
范一兵伸手把她抱上床,从上到下吻着她说:“这是无理要求吗?别忘了你是我老婆。”
等到范一兵的病稍好一点,他就开始下床活动。其实他伤得也并没有多重,只不过是一点皮肉伤,但是他要利用这段时间闭上眼睛好好想一想。把前前后后都想清楚了,然后再做出最后的决定。
这天下午,小曼拉他一起到农贸市场去买菜。范一兵指指脸上的伤说:
“我这个样子,能出去吗?”
小曼偏着头,将看了一会儿,笑道:
“我刚发现你长得这么难看,当初我怎么会看上你的呢?”
范一兵回过头来凑到梳妆台前照了照镜子,说:“就这样还有人紧追不放呢。”
“我紧追不放还是你紧追不放,这话可得说清楚了。”
范一兵忙说:“是我,是我。”
两人锁上门,手挽手地从家里出来。外面阳光很好,春节刚过,天气虽说还是有点冷,可风毕竟不像从前那么硬了。有两个小孩正站在楼前空地上放风筝,叫着、笑着,声音传到很远,给寂静的庭院带来些许生机。一切都是柔和的,没有争斗和冲突的,是好说好商量的日常景象。经历过强烈动荡、大起大落生活之后的范一兵,都疑心这种风平浪静的生活是不是真的。眼前的景象给他带来肯定的答案。
走在路上,金小曼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来,她说:
“范,只有今天这一天我才感觉咱俩像真夫妻。”
范一兵没做声,他看到街上有许多对情侣相随相伴的样子,他的心里一阵难受。要是他真把小曼一个人撇下了,她今后怎么过呢?
这一晚他们絮絮叨叨说了许多话,像是要把他们同居以来的所作所为作一个全面的回顾和总结。小曼靠在范一兵的肘弯里,叹了口气说,这些年来我差不多都是在等待中度过的,今天才算熬出头来。范一兵拥着她,一直不知道该说句什么才好。他一直在暗地里默默同她告别,可她就是执迷不悟。他越是对她好,她越是做好了要天长地久的准备。她的头一直靠在他的胳膊上,他感到沉重而又麻木。小曼的眼睛在黑暗里亮得像一对猫眼,它闪烁不定,像是能穿透黑夜看穿一切似的。她是那么的聪明,却又是那么的愚钝。她还在那儿一个人傻乎乎地憧憬未来,说要添一套玻璃水具放在楼下客厅的茶几上,楼上那间玻璃窗等到春天来临她准备栽几盆什么什么样的花,花骨朵儿的形状以及花朵的颜色她都描述得清清楚楚。她所说的都是一些小事,却是具体的,可亲可爱的。他伸手摸到她的头发,一丝丝地握在手里,很快像沙子一样地滑出他的指缝。他无法握住它们。
范一兵听到金小曼的声音在黑暗中渐渐微弱了。他伸手捻亮床头的电灯开关,无意间碰到了床头的另一个控制音响和电视屏幕的开关,一时间房间里鼓乐齐鸣,大屏幕彩电里正播放一台歌舞狂欢的节目,一束束红绿光线好像激光光束一样四处喷射,小曼的脸像被喷上彩釉,油亮而又光润。他动作麻利地脱掉她身上的衣服,他看到她的身体在黑暗中不断变换着颜色。他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亲近她了,耳边交响乐的声音也使他热血沸腾,他浑身上下像是被什么东西点燃了一般,他知道他现在是站在自己这一生的顶峰,一辈子的快乐加起来都抵不过这一回。
交响乐的声音接近尾声。电视上的歌舞也偃旗息鼓,歌去了,舞也去了,空留下一座大而空旷的舞台,无声无息,最后,连灯也灭了。
第二天一早,金小曼收到一封寄自平城的电报,要她“速归”。小曼打了个哈欠,不知道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昨天整夜的做爱,使她感到身上乏力得很,躺在床上不想动。
范一兵一边穿衣服一边说:“我看你还是回去一趟吧,家里一定出了大事。”
“好好的,会出什么事呀?”
金小曼翻了一个身还继续睡,被范一兵一把从床上薅了起来。
“你给我把衣服穿上,快!我带你去火车站买票。”
小曼一路嘟囔着:“神经兮兮的。”范一兵的车子已开出去好远了。
火车票出人意料地好买。现在很多人都坐飞机了,但小曼家乡那个地方是个小城,还没有飞机场,倒是坐火车来得方便。
范一兵就像绑架似的把金小曼塞上火车,但是金小曼注意到一个细节,那就是站在车窗底下的范一兵居然有点要流泪了。
“你哭啦?”金小曼一惊一乍地问。
“谁哭了?”范一兵故意掩饰着说,“你别哭就行了。”
可是金小曼还是觉得不对劲,她想像不出到底会出什么事,但是她预感到要出大事了。
金小曼家里果然出了大事:她父亲死了。
一路上小曼都在猜测着家里可能发生的事情,却没料到是这一桩。夏天父亲到北京去的时候还是好好的。那时小曼陪着父亲为抢救罕剧之事东奔西走,心里颇有些不耐烦。她没想到那是父亲心中最后一点点希望了。
父亲死于自杀。金小曼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这一事实。在冰冷的医院太平间的走廊里,她遇见了面披黑纱的母亲。母亲已经老得让她认不出来了。金小曼没想到母亲见她的第一句话竟是:“孩子,你也变老了。”
小曼吃了一惊,楼道里到处都是玻璃,小曼却不敢去看自己的脸。
“妈,让我看看爸爸。”
小曼母亲却说:“还是不要看了吧,他死得惨得很。”
“我爸是怎么死的?”
“用菜刀把自己……可怜他平时连一只鸡都不敢杀。”
太平间的抽屉徐徐拉开,金小曼感到一股拔地而起的寒意直冲上脑门。她什么也没看清,连目光也被冻得像死尸一样僵硬,她听到母亲在她身后嘤嘤的啜泣声,而她自己却连哭这一功能都丧失了,她感到喉头像被冻僵了一样,一阵阵地发痒,她甚至不知怎么好像要笑出来似的,她的全部器官已经紊乱。
在回北京的火车上,小曼已经能体会到一个疯子的心境了。在父亲的追悼会上她也没掉一滴眼泪。柔弱的母亲伤心地说:“这孩子心真硬……”现在她终于坐火车逃离平城了,父亲的死对她的刺激太大了。好端端的一个人,说没也就没了。父亲的追悼会上放的不是哀乐,而是罕剧“哭坟”那一段——母亲一九六五年的录音,那一年,母亲只有十九岁,跟父亲在谈恋爱。那一年,母亲被评为“罕剧皇后”,是她人生中最辉煌的一年。
小曼在火车上才哭出来。这和母亲希望她哭的时间整整差了二十四小时。
这时候,有个穿西装的男人过来劝道:
“出了什么事,怎么这么伤心呢?”
那人自我介绍说他叫唐渡,也是平城人,但已经在北京工作多年了,这次是回老家探亲的。算起来,他和小曼的父亲还算大学校友,只不过唐渡比小曼的父亲要低两届。唐渡大学毕业以后一直没干戏剧专业,而是改行做行政工作了。后来利用职务之便出了两本戏剧方面的小册子,也算著书立说了,其实纯粹是为了评定职称。金小曼当时没兴趣跟他攀谈,一味地听他在那儿啰嗦。
在金小曼眼里,唐渡这种年近五十的男人应该缄默无语才对。小曼看着他一直在动的口型,心里真是很不舒服。恨不得有个开关把他吧嗒一下关掉才好。
十三
范一兵失踪了。
范一兵是在金小曼毫无精神准备的情况下失踪的。等到金小曼确信他人已不在北京的时候,要债的人就开始找上门来了。
房子分期付款的钱只交了一半,全部做了抵押。小曼平时没过问过这些事情,只当家里有座金山怎么花也花不完似的。这下两眼一抹黑,人家拿着这样那样的票据找她,她只有被人欺负的份儿。小曼最后收拾了一个小包,离开了那个家。
金小曼靠在路灯的铁杆支撑架上,她放下手中的包,撑起一条腿来,然后点烟。她仰起头来看看天,发现天虽然已经黑了,但并没有完全黑透,天上的浮云依稀可见。她抽完一根烟,趁着火还没灭,紧接着又点上一根。她现在的思绪并不乱,而是接近于真空,她想她不会走投无路的,大不了两手空空再回平城。父亲死后母亲曾跟她提起,问她愿不愿意顶替父亲那个编剧的空缺?
“我想像咱们家这种情况,团里的领导会照顾的。”
母亲唯唯诺诺地说。
小曼不愿意伤着母亲,可是对那一份不起眼的闲职,小曼实在是看不起。
临走,她对母亲说:“妈,我要回北京了。”
母亲说:“混不下去就回来吧。”
“你干吗那么咒我?”
“小曼这孩子变了。”小曼听见母亲跟邻居家阿姨唉声叹气地说。
抽到第三根烟的时候,小曼皮包里的BP机响了。小曼低头按了一下呼机的灯,屏幕上出现一个陌生的号码。
一个小时之后,金小曼坐在一个陌生的公寓里。那是一室一厅的一小套,房子虽然很小,但厨卫俱全,而且收拾得相当整洁。
“我没想到你真的会来。”唐渡泡了杯茶递给她说,“我还以为到了北京之后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怎么会,我又不是孙悟空。”
小曼手里捧着那杯热茶,却无论如何也喝不到嘴里去,只好把它放到一旁茶几上凉一凉。
邻居家电视机的声音开得很大,这房子又不隔音,四面八方传来不同频道的声音,各行其是,掺杂着男人和女人吵架的声音,让金小曼觉得不知所措。她忽然间没了自信,灰心到极点,她原本是想开口求唐渡帮她找一份工作的,没想到真的开口说出来的话却是:“我想我还是回平城算了。”
凭着多年经验唐渡知道,金小曼一定是遇到麻烦了。唐渡说这房子是我一个朋友的房子,他人现在在国外。我今天把你约到这儿来本想没事跟你聊聊,既然你现在没地方去,不如就留下来住这儿好了。你高兴住多久都可以,只不过你走之前要通知我一声,可别说走就走连声招呼都不打。
小曼就在唐渡的房子里住下来。她白天出去打听范一兵的消息,夜晚一个人插上门没有一点声息,连灯也不开一只,谁来也不开门。对范一兵她还没有彻底死心,她想他大概是一时资金上周转不过来,等他好起来他还会回过头来找她的。她回过他们原来的住处两趟,希望能有奇迹发生。那房子已经有了新主人,那些人用很奇怪的目光打量她。还有一件急于解决的事情就是:她没钱了。以前一直做着天长地久的打算,从来也没想过自己也要存点。范一兵走时已是负债累累,追账的人不追上门来已是万幸了。
找不到范一兵,金小曼只好到剧组去找吴启东。
他们剧组在饭店包了几间房,金小曼去的时候他们的戏已接近尾声,马上就要散伙了。吴启东见是金小曼,态度显得有点不冷不热。有记者正在采访吴启东,他们称吴启东是一颗即将走红的新星,吴启东对他们这种说法显然很高兴,大谈自己对人生的看法,如何做戏,如何做人,他们足足谈了几个钟头,把金小曼晒在一边。最后,吴启东才想起什么似的招呼小曼一句:
“晚上留下来跟剧组一起吃饭吧。”
小曼说:“不了,我回去了。”
吴启东就说:“那好,你回去吧。”
那屋子里乱哄哄的一屋子人,小曼几次想开口说出借钱的事,却又觉得当着这么多人实在是张不开嘴。
“你能不能先借我一点……”
这是金小曼第二次问吴启东借钱,第一次是上北京的车票钱。她命里注定要欠他的,一辈子也还不清。
吴启东从口袋里摸出五百元。
小曼说:“我会还你的。”说完便消失在车来人往的大街上。
金小曼回到住处的时候,远远地看见唐渡正站在楼前路灯下等她。
自从小曼在这里住下来,大约有两个星期他都没露过面。他手里拎着一些熟食,说是想过来看看她。
他俩一前一后走上楼梯。他们这一老一少招惹来邻居十分好奇的目光,小曼感到无法忍受这种目光,但也不得不硬着头皮一层层地往上走。这楼梯好像比平时长了几倍,总也走不到头似的。小曼面对的是唐渡的背影,苍老而又干瘪的一件铅灰色的风衣,里面没有内容似的。等到楼梯走到了尽头,他俩的身影消失在门背后,小曼似乎还能听到邻居家唏唏咻咻的声音。
他转身插上门,然后走过来抱住她。小曼晃然间觉得受人摆布,而思维和行动完全脱了节,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个木偶。
唐渡说小曼小曼……只一味地叫她名字,手脚有些慌乱。
他抱她的姿势也过于笨拙了,一举一动都显出他的年纪。男人做事都是需要回报的,小曼早就该想到唐渡绝不会无缘无故地帮她,他一定是有所图的。
“小曼,我喜欢你。”他说。
“是吗,那你要我怎么样呢?”
“我希望你在我身边,我想你的时候可以看到你。”
“那你怎么不问问我喜不喜欢你呢?”
“我不问。”
“为什么?”
“不为什么。”
小曼被他的话给气乐了,天下哪有像他这么不讲理的?可是小曼现在也清楚自己无处可以投靠,要靠只能靠眼前这个男人了。
唐渡他们机关下属的行业报有个周末娱乐版,唐渡把金小曼安插进去,小曼对这份工作很满意。做采访、发人物稿、与知名人士会面,这些都让小曼感到风光。再说每月的工资也挺高,还经常有机会出差,天南海北到处跑,这些都很合金小曼的胃口。
唐渡是有家有口的人,妻子管得很严,所以不能常常来看金小曼。小曼对他感情一般,他爱来就来,不来也无所谓。报社配给小曼一部手机,金小曼无论走到哪都爱掏出来打打,越是人多的地方她的手机就打得越勤。她跟胡蔼丽他们那帮人又联系上了,这才知道短短的一段时间,胡蔼丽已经离婚了。
“不过……我们还是好朋友。”胡蔼丽在电话里跟金小曼解释道。
金小曼不好意思把范一兵失踪的真相告诉胡蔼丽,只是说“我跟他也分手了”,又说,“我现在在报社做,是临时给一个朋友帮忙。”
“什么朋友,是男朋友还是女朋友?”
金小曼在电话里笑道:“什么都不是。”
唐渡常在半夜三更给金小曼打电话,他对小曼简直是着了魔。下午刚通过电话,晚上又打一回,问她在干什么呢?想不想他之类。金小曼估计他半夜打电话都是等他老婆睡着了之后。他还经常通过邮政系统源源不断地给她写信,有时一天一封,有时隔天一封,都是些抒情的、和他年龄不相符的诗一样的排比句,它们分别赞美了她的眼睛,嘴巴,和“柔软的小耳朵”。
等到真的在一起的时候,唐渡的话并不多。
他配有一把小曼房间的钥匙,有时小曼不在,他一个人也会过来坐坐。点上一根烟,坐在小曼零乱的椅子上等她回来。有时他明明知道小曼今天有应酬,却抱有一丝侥幸心理,希望她会忘带了什么东西回来拿,或者没有任何理由地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小曼在的时候总是带着歌带着笑的,她走到哪儿就把热闹带到哪儿。她是多么聪明的女孩呀,别人说了上句,她总爱抢着说下句,甚至显得有点多嘴多舌的,但因为那些话出自一个漂亮女孩的嘴巴,不仅没人觉得讨厌,反而觉得有趣。她甚至爱讲那种段子,与性有关的笑料成为饭桌上最精彩的一笔,没人讲的时候就跟菜里没搁盐似的,吃什么都没味。
有天夜里,小曼已经睡着了,她迷迷糊糊地觉得有人在摸她头发。她赌气不理他,翻身睡去,一觉醒来时见他已经不见了。后来金小曼问起唐渡那天晚上的事,才知道那天夜里,他非常想见到她。便专门“打”了一辆车过来看她。小曼说那你为什么不叫醒我呢?唐渡说我为什么非得叫醒你呢?小曼想想,忽然觉得唐渡也并不像她想像得那么讨厌。
小曼高兴起来对唐渡百依百顺的,叫她怎么样她就怎样。他喜欢把她放在膝上,听她在耳边叽叽咕咕地说着什么。其实那些话是一句也没听进去,他只感到耳根子发热,是她的痒丝丝的哈气熏的。她情绪好的时候唐渡就敢放大了胆子把她的衬衣下摆从裙腰里一点点地拉出来,或者隔着裙子摸她的腹部。她只顾说她的话,好像忘了什么似的,只顾沉醉在她的话题里,都是一些零七八碎的小事,而她却讲得津津有味。唐渡看上去好像很用心地在听,眼镜片上凝着一点水蒸气,那全都是她呼出来的哈气。让她在膝盖上坐久了,唐渡感到两条腿都有些麻,但他不敢动,生怕她会改变原来的姿势,因为他知道小曼肯这么乖乖地安安静静坐着的时候并不多。
“一个人一辈子可能的选择实在太多了,”小曼用手钩住她的脖子说:“我就是没办法给自己定位,我也不知道什么角色最适合我,但是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是我敢去试。也许到了最后我什么都没有,但是我什么样的生活都经历过了,这辈子也算没白活……”
唐渡已把手伸到里面去了,他惊讶于她皮肤的滑和细,手指触碰到上边有种说不出来的微凉的感觉,还有她的绸衬衫也是凉而滑的,在距离她皮肤很远的地方微微抖动着,她身体轻微转动的时候就有一丝丝凉风从唐渡手心里穿过去。
他已经完全无法听清她在说些什么了。他的手伸到她背后去解那两个小小的严丝合缝的挂钩,不知怎么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把它们弄开,他急出满头汗来。小曼忽然乐出声来,哈哈哈哈,全身的白丝绸像雨一样在唐渡面前水花四溅,她喜欢看他着急的样子,并用手轻轻拍打着他的脸,说道:
“你以为我是喜欢你吗?我是喜欢你给我找的工作。”
听了这话,唐渡一把推开她独自坐到一边用打火机点烟。那打火机是那种一块钱一只的一次性的打火机,并不怎么好用,他打了几次都没打着。虽然眼看着噼里啪啦火花四溅,可是很快就熄灭了。
唐渡说:“我早知道你在利用我。好,算我傻,被你利用了。等你找到下家你就从我这儿搬走吧。”
“干吗干吗,气成这样,人家不就是开句玩笑嘛。”
“你这不是开玩笑,你说的是真话。”
他索性赌气把烟撅了,挪了挪屁股底下那把椅子,把脸朝向窗外。
窗外是正在逐渐暗下去的黄昏天色,有一两盏性急的灯已经亮了。可是因为天光还没完全暗到底,那几个电灯泡便显得微不足道。骑自行车的人一溜烟地从眼前晃过去,汽车则在马路上堵成一长串。是下班回家的时候了。唐渡从椅子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道:
“我要回去了。”
小曼正委屈得要死,这下索性借机大闹起来,她把桌上的饭碗一只接一只地往地上摔,还有盘子和茶杯盖什么的,逮着什么摔什么。唐渡一把抱住她,可是仍止不住她的歇斯底里大发作,她撕衣服、碰东西、甚至咬了唐渡手背一口。
天黑了,屋里始终没有亮灯,好像这样可以掩饰一点彼此的尴尬似的。金小曼哭累了,也闹够了,却不知该怎样下台。唐渡一直把她紧抱着,生怕她再闹出什么样的动静来引起邻居的注意。他是一个要面子的男人,不想惹是生非的男人,有时他甚至想,惹上金小曼也许是他一生中的一个错误,她会缠住他不放的。沿着这条思路想下去他禁不住有点害怕,唐渡是这样一个人,他在外面怎样玩都可以,但你要他破坏他的游戏规则那可一万个办不到,外面的女人再好他还是懂得内外有别的,他对内采取安抚政策,搞好安定团结。对外对付不同的女孩却有不同的手腕,他是个真正高明的外交家。
小曼在他怀里蔫着,不出一点声音,像个睡着了的孩子。屋里很黑,唐渡无法看清她的脸上的表情,但可以断定她的气已经消了,只是不知道该怎样下台才不至于太难堪。
“哭够啦?”唐渡说,“你找件没撕破的衣服穿上,我带你去吃饭。”
小曼说:“我不。”
“不穿是吧,好,我最喜欢我们小曼这股倔劲了。”
小曼忽然破涕为笑道:“你得买几件新的赔我,今天的事都怪你。”
唐渡抓起小曼的手掌在自己脸上轻轻拍着说:“怪我怪我,当然怪我。”他拨开她零乱的头发捧着她的脸问:“饿了吧?我今天请你吃……”他的话在空中兜了一个圈子,又兜转回来问:“你想吃什么吧?”
“我想吃凉粉、还有花生米……”
“捡重要的说。”
“你都把我气糊涂了,我平时最爱吃什么来着?”
唐渡在黑暗中摸到了她的脸,皮肤绷得紧而光滑,忍不住就要吻她。小曼禁不住他这样缠绵,用手把他的脖子钩得紧紧的,不住地也在回吻着他。
他俩一起走到街上的时候已是晚上九点多了。一想到吃完饭他就要走,小曼感到满心凄凉。刚才亲热时的热气被冷风吹散了,一时间身上觉得更冷。
“唐渡,你敢在大街上搂我吗?”
唐渡不知道她什么意思,犹豫着说:“我……我……”
金小曼挥挥手道:“罢了,罢了,你们都是有身份的人,可别坏了你们的名声。”
唐渡象征性地把手轻搭在小曼肩膀上,说道:
“小曼,大街上都是人,你别闹。”
小曼瞟了他一眼,推开他道:“大街上都是人怎么啦,你走你的,我闹我的,跟你有什么关系?”
说完,她便尖着嗓子唱起了她的家乡戏。那唱腔高而空灵,有一种刺入人骨髓的力量。两旁的树影在夜风中扑簌簌地抖动着,小曼一路唱着,全然不顾别人的眼光,朝着和唐渡相反的方向走去。
十四
有一天,金小曼和几个朋友坐在酒吧里喝酒,唐渡连呼小曼三遍小曼都没回。大伙拿她开涮,说她业务繁忙,小曼笑道:
“我无所谓呀,我自个儿一个人住,不像你们,一个个拉家带口的,回去晚点媳妇就哭着喊着找来啦。”
“听说有个老的养着你,是真的吗?”
小曼涨红了脸反驳道:“谁养谁呀?我是靠自己的工资过活的。”
“是吗?”那人语调有些阴阳怪气,“那你可真不容易。”
那晚小曼喝了过量的酒,回到住处已是深夜里一点多了。她开开门被屋里的情景吓了一跳,房间里被唐渡翻得乱七八糟。她一进门唐渡就指着鼻子骂道:
“你拿我当傻子啊?别以为我不知道!”
金小曼的酒劲一阵阵地往上涌。她看到面前这个男人因为愤怒而变得面目扭曲而又老丑。
“怎么啦?”小曼站在门口,鞋也不脱包也不摘,随时准备逃走的样子。
唐渡的脸变形得更厉害了。金小曼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老男人长得这么难看。他说:
“你还有脸问呢,金小曼?你给我看看现在都几点钟了?”
他用右手的食指把左腕上的手表点得“笃笃”响。
小曼白他一眼,靠在门边的墙上说道:“爱几点几点。”
“你怎么可以在外面混到半夜才回来,你……”
“你少废话,我爱几点回来几点回来,我就是在外面跟人家睡又怎么样?我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
唐渡的脸涨得像个紫茄子,额角上的青筋突突跳着,血管仿佛马上就要爆裂开来似的。小曼想起唐渡第一次花言巧语把她弄上床,是经过千铺垫万铺垫的,可是等到真的到了那一刻,他居然不行了。小曼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不知道该安慰他好呢还是该拂袖而去。那天他也对她发了火,好像一切责任都该由她来负责似的。小曼用刚刚学来的一句广式流行用语对他说:
“你有没有搞错啊,缺胳膊少腿的又不是我。年纪大了你就不要来惹这种事情。”
小曼记得当时他是大哭了一场的。他说金小曼伤害了他的自尊心。
小曼从那间屋子里逃出来,决心再也不回去了。夜里两点多钟,是最难打车的时候,小曼就沿着马路沿子一直往前走。她听到后面有个老男人颤巍巍的声音:
“小曼——,小曼——”
听到的人都以为是什么人在沿街寻找他夜不归宿的女儿。
小曼在一个男友那儿凑合了一夜。那男的有些神经质,总担心他老婆会半夜三更回来,其实他老婆远在美国留学呢,怎么可能说回来就回来。小曼说再说我又没跟你住一块,你瞎操那么多心干什么。
小曼那位男友说:“别人都以为我老婆不在家我有情人,其实呢——天地良心,我真的一个都没有。”
小曼笑道:“觉得特亏了是吧?”
男友说:“亏倒是不亏。就是你这一来,我就是浑身上下长满了嘴我也说不清了我。”
“你放心好了,我会插上门的。”
“可是……可是谁来证明我们是清白的呢?”
小曼说:“心里脏的人再清白也是脏的。”
说完她“乓”地一声把门带上,任他在外面怎么嚷怎么敲也不开。到了后半夜,他老婆从国外打来电话,隔着墙壁小曼听到嘤嘤嗡嗡的声音,还有叹息声和轻声哭泣的声音。
在电话里他一遍又一遍地解释:“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我真的没有对不起你……”
这种肉麻的表白和假惺惺的忠贞小曼见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她想唐渡在家里一定也是这副德行,跪在他老婆面前表白这表白那,在外面还不是照样有女人。
在外面晃荡了几天,小曼没地方可去,只好又回到老唐身边。她想先把自己安顿下来再想别的办法。
那几天老唐真是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来安慰小曼。他天天晚上过来看她,每回都不空着手来,想尽办法哄她高兴。小曼有时想他是用什么办法骗过他老婆的?一想起像他这把年纪的人每天还得编谎话骗人,小曼就忍不住乐出声来。
唐渡说:“有什么可乐的,你倒是说出来让我也开开心?”
“告诉你就不可乐了。”小曼说,“你今天晚上几点回去?”
唐渡说:“最晚十一点吧?怎么啦?”
“我是想这几天你是怎么跟你老婆请的假。”
“我跟她说处里加班。”
“啾,加班加到我这儿来了。你们男的呀,个个都是撒谎大王。”
唐渡过来搂她道:“那我这又是为了谁呀?”
说着又温声软语地要哄她上床。“把衣服脱了吧。”他紧贴着她的耳朵小声小气地说。
小曼说:“这刚几点呀?我还不困呢。”
“听话,你又不是小孩子啦。”
小曼木在那里不动,冷眼看他急猴似的先把自己脱光了,心里不由得一阵恶心。外面还是天光大亮的半下午时分,楼下有自行车铃丁零零——丁零零的热闹而又快活的声音,有两个年轻女孩正在楼下空地上你来我往地打羽毛球,笑声里带着一种无忧无虑的纯洁气息。
小曼把窗帘掀起一个小角,用羡慕的眼光看着她俩。
唐渡走过来从后面抱住她,问:“小曼看什么呢。”
“没什么。”
小曼放下窗帘推开唐渡的手在房间里面来回来去地走。
唐渡一丝不挂地站在墙角里,显得有点可怜巴巴。
小曼不耐烦地说道:“你这是干什么呀,天还没黑呢。”
唐渡只好又把衣服给穿上了。他一粒一粒扣着胸前的扣子,满脸不高兴的样子,可又不好发作,就只好忍着。气得他“嗝咕嗝咕”一劲打嗝,小曼倒又兴致勃勃跑到厨房烧饭去了。
“吃完饭你总逃不掉了吧?”
吃饭的时候唐渡胃口大开地说:“这汤真好喝。”
晚饭俩人都喝了点酒,小曼没劲再跟他闹了,饭后就那么懒洋洋地偎在他怀里看电视。这台电视是唐渡他们家淘汰的,唐渡跟他老婆说多少多少钱卖了,然后就搬这儿来了。
唐渡对小曼讨好地说:“我对你怎么样啊?”
小曼瞥了他一眼,看也不看那台电视,直着脖子说:“我还不稀罕呢,你搬回去好啦。”
小曼也有一点没脾气的时候,要怎么样由着他。
电视里的黄金时间正在播放一个新加坡的电视连续剧,那个国家好像换来换去就那么几个人似的,剧情也雷同得厉害。但是不管好看不好看,小曼每天看它。再难听的歌听一百遍也就顺耳了,再难看的戏也架不住天天看。男人也是一样,相处久了就那么回事,早晚也会习惯。
他们看电视的时候就把周围的灯全关了,就剩电视里那么一点微弱光线。这种时刻往往使唐渡感觉很刺激,他终于可以做他想做的事情了。小曼没有动,她似乎被剧情吸引住了。她的眼睫毛在荧光屏前扑闪闪地抖动着,她的下颏和鼻翼都镀着一层荧光,她看上去像另一个世界里的影子,他抚摸到的只是这影子上的一点点浮光罢了。
唐渡认为金小曼的聪明劲儿总是没用对地方,她天天喜欢闹哄哄地赶场,热衷于聚会、舞会、生日晚会,以及各种各样的节日宴会。她喜欢吹嘘自己去过某某新开张的大饭店,她对自己精通于吃西餐的程序津津乐道,她在电话里不厌其烦地跟女友讲她今天吃了几道菜,先上的是什么汤以及肉的老嫩程度等等。她在电话里聊天的坏习惯已经到了唐渡无法忍受的地步。
她现在动不动就爱跟朋友们吹牛说:
“我能给某某某打电话你们信不?”
或者拨通一个号码让旁边的人听听某位名人家的录音电话。她喜欢“赶会”,她的身影活跃在各条战线上。张三李四她全认得,她的名片发得满天飞。名片是她自己设计的,用的是大红底色。有人开玩笑说小曼的名片像大红结婚请帖,这句话一下子说得金小曼变了脸。
“你骂谁呢你?”
知道金小曼底细的人连忙把他们拉开。
唐渡不让金小曼到外面去瞎混其实也是为她好,但金小曼误会了他的意思,以为是怕她再在外面交新男朋友。他越是不让金小曼出去,金小曼就偏要疯给他看,一个晚上赶两桌酒席,从一家饭店再赶去另一家饭店。菜和菜没有区别,酒和酒没有区别,她已经辨不出什么味儿来了——吃什么都是一个味。
小曼的母亲一封接一封地来信,催她回去顶替父亲罕剧编剧的那个职位。可金小曼像这么玩着疯着,哪还能收得住心?她想一个女人一生中真正的好日子能有几天?等到再过几年谁还来搭理你?谁还能像现在这样众星捧月般地追着你捧着你哄着你?再说小曼现在的年纪也不算太小了,越是感到时间紧迫就越是要玩个够本。唐渡觉得金小曼整天这么疯玩下去可真不是回事。他以为她内心苦闷是因为自己不能跟他结为正式夫妻。这想法一直像鱼刺一样卡在他喉咙口,他又不敢问她,害怕这件事一提起来她就会伤心,少不了又要哭闹一场。他俩在一起吵吵闹闹的时候已经够多的了,唐渡现在跟她相处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个不高兴就惹恼了她。
有很长一段时间,唐渡没有出现,也没打电话过来。小曼甚至怀疑他现在是不是已经不在北京了,他或许到外地去出差甚至可能出国考察去了。没有唐渡的日子小曼感到清静,也很自由自在。要不是住着唐渡的房子她或许早就离开他了。在北京找一间房子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租房子要花很多钱不说,有的房子地点还很偏,到哪儿去一趟都不方便。
现在,她也把唐渡的这个家当成了自己的家。她把屋子收拾得干净整洁,有时还自己掏钱给这里添置一两件她认为必要的东西。
有天小曼自己一个人到附近一家大商场闲逛。那是一个下雨天,又不是什么节假日,商场里的人少得可怜,四周都是冷清的玻璃,大屏幕彩电兀自亮着,一大排,却不是相同的画面,有体育竞技的场面,一个人摔倒了,很多人从他身上跨过去。另一个画面却是载歌载舞的,一个年轻女孩被一大群男伴舞热烈族拥着,眼里飞散出勾人灵魂的那么一种眼神。小曼在商场转了很久,几乎没有遇见一个像自己这样的闲人。她在礼品柜台买了一串云紫色的玻璃风铃,其实也是可有可无的闲物,不过总比空手而归心情要好些。
她把那串风铃挂在窗户上,屋里没风,铃当也不会响。一转眼天就快要黑了,那天空的颜色蓝得真是寂寞啊,小曼想,我现在这种日子是我当初想要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