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丽深渊
赵凝 著
- 类型
- 2025.01.16 上架
17.68万
完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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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美丽深渊(2)
六
金小曼从上海出差回来,白宫已经休学在家了。
白阿姨像是变了一个人,整日以泪洗面,妆也不化了,摘除了假发套,露出里面灰白而稀软的头发。她像个老妇人那般拉着金小曼的手絮絮叨叨,她说我真没想到我儿子一直这么恨我哩,我真是没想到啊。我插手你们的事还不都是为了你们好,再说我也没真的叫你俩吹啊,我的意思是说——
阿姨,别说了。小曼打断她道,我知道我该怎么做。
小曼知道白宫没病,不过是仗着大家都宠他,他就越发不知自己姓什么了。小曼门都没敲就闯到白宫房间里去了,见他正躺着,用一本书盖着脸,便劈头盖脸地一通骂他。骂的是什么根本没过大脑,只觉得嘴巴里好像发射连珠炮似的子弹嗖嗖往外飞,白宫一动不动地听着,小曼想像不出他那本硬壳书底下盖着的是怎样一张脸,怎样一副表情。
金小曼终于骂够了,骂完了,骂累了,这才感到自己整个人像被掏空了一样难受。半个月来她在南方几个城市到处奔波,腿都遛细了,这才体会到公司的工资虽高,但钱也不是那么好挣的。她在这个城市里无依无靠,没人能帮她,什么都得靠自己去挣、去闯,有时就得像掠夺一样横冲直撞不讲道理,有时又得学会撒娇让男人占点小便宜,这些她都可以忍受,学会了也就适应了,可是凭什么白宫反倒还要她来帮他,教训他,安慰他,她这样想着,心里便一泛一泛地难受。小曼弄不清自己是不是想哭,她到北京来以后,不知怎地竟把这根筋给掐断了,她竟不会哭了。白宫把脸上那本书往下撤一点,露出两个眼睛。那眼睛水汪汪的,倒像是积着泪水,小曼想如今这年月真是什么都倒过来了。
“你回来啦?”他说,“我还以为你跟别人私奔了呢。”小曼道:“你不是想搬出去住吗?不多挣点钱怎么行。”
“恐怕是等你钱挣到手,你早就不是我的人了。”
“那我是谁的?”
“是谁的你心里清楚。”
“我不清楚。”
白宫翻过一个身,面向墙里故意不理她。金小曼便一赌气转身出去了。
这一夜,他们两个睡得都不怎么安稳。到了凌晨三点钟,白宫终于熬不住过来敲门。
“小曼,你听我给你解释。”他趴在门边一下一下轻轻敲着说,“这回我们好好谈谈,求求你把门打开。”“你自己进来吧,门没锁。”
白宫摸黑进来。小曼的房间里没拉窗帘,屋子里被月光照得通亮。他俩一个站在床边,一个坐在床沿上,黑暗中能听得见对方呼吸的咻咻声。白宫忽然抱过小曼来把脸贴在她凉而光滑的睡裙上哭了。
这一夜小曼怎么着都由着他,他要什么就给他什么,只是要他答应明天开始回到学校去上学,再也不能由着性子胡闹了。白宫伸手抚弄小曼背部光滑的皮肤,他说那我也有一个条件。小曼说你说。
“你再也不许离开我了。”他吻着她圆润的乳房有些含混不清地说。小曼渐渐感到那奇异的快乐与眩晕,这一刻是难得什么都不想的时候,那快乐越来越集中越来越强烈,天翻地覆一般。
第二天一早小曼醒来的时候白宫已经不见了。桌上有他留下的一张小条,字体娟秀而工整,有点像女孩的笔体,上写着:
“我回学校去了。记着昨晚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听见了吗?”
小曼笑着把纸条给撕了,以免素儿收拾屋子时捡到。她匆忙到浴室去刷牙洗脸,一早还要赶到公司。一想起公司里成堆的事她头都大了,光那些吵人的电话铃就叫人受不了。有时这边电话还没讲完,那边嗡嗡的电话铃又响了。她在活动转椅上扭来扭去的忙得像个机器人。
公司里是一格一格的工作台,四周围用木板隔着,如果从上面看一定就跟密密匝匣的蜂窝差不多。有很多小蜜蜂在蜂窝里忙碌着,电话机嗡嗡叫着,也是“蜂鸣”的声音。旁边一张桌子的电脑开着,打印机咝咝叫着,那是自动回车换行的声音。小曼这边好容易静下来,愣一会儿神。四周的木隔断挡住了她的视线,每个人只能占有很小的一格空间,她想起以前她和吴启东好的时候,他们一起去那个旧车站,总说要沿着铁轨一起走到北京去。可是,到北京又能怎么样呢?这个笼子大小的小木格子难道就是她的最后归宿吗?正想到这儿,电话机倒又嗡嗡叫起来。人一忙起来便没工夫胡思乱想了。
金小曼白天在公司里忙了一天,回家还得做个孝顺的“儿媳妇”。虽说她和白宫还没结婚,但他俩的事经白宫那样一闹,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了。再加上今年夏天白宫就要大学毕业,结婚的事已成定局,白阿姨和宫叔叔对他俩的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前一阵子白阿姨和宫叔叔吵架,把那个小保姆素儿给辞退了,家里的好多活都没人做,小曼看不过眼,便把擦桌子扫地倒垃圾之类的活统统包下来,有时她同白宫开玩笑说,嗳,你们家又来一保姆。白宫便手握一卷书文绉绉地笑起来。好容易收拾完一切,小曼摘下围裙,然后就到浴室去冲澡。这是她一天中惟一可以做得了主的一点时间,脱得赤条条的,无牵无挂,四周包着她的全是一团团苍白水雾。只有这段时间她可以不用思想,不用接电话,不用往电脑里输码子。她知道白宫还在外面等着她。她洗完澡之后的那段时间是归他的。这时候大人们往往在客厅里看电视,而他们小两口则可以关起门来单独在一起。
自从白宫上回那样闹过一回之后,全家人更宠他了,小曼也有些怕他,只好一味地由着他,他要怎样就怎样。白宫有时在家里睡了一天,到了晚上就特别来精神,又亲又抱的爱不够她。小曼已经被他弄得有点麻木了,常常是在他怀里就睡着了。第二天一早醒来都不知昨天晚上做了些什么。
生活虽然疲倦了些,但日子总算走上了轨道,小曼心里觉得平静和踏实,就只等白宫毕业,小曼便正式嫁给他,对自己的爸妈也算有个交待。
白阿姨又重新打扮起来,她换了更新一种型号的假发套,又去做过一次美容手术,人显得更漂亮也更年轻了。对她儿子白宫的事她是彻底撒手不管了,每天在外面跳跳舞,参加一些热闹的聚会,回来时心情总是很好。她最近又新收了两个学生,下午在家里教他们弹钢琴,那丁丁冬冬的琴声像流水一样敲打着她的心,使她的日子仿佛又回去了。跳舞也是使她年轻的一种方法,她自信任何一种舞步都不会输给现在的年轻人。现在的年轻人除了“两步”什么也不会,哪懂得跳正规舞步的乐趣。
有天白阿姨到一家大饭店和朋友一起跳舞,玩着玩着忽然感到头晕恶心,就被人从舞场半搀半扶地给送回来。那天晚上白宫在学校里没回来,他还有一个月就毕业了,最近忙着修改毕业论文,所以不常回家。
白阿姨被人送回来的时候小曼已经睡下了,听到急促的门铃声,她心里一惊:出什么事了?她以为白宫骑自行车被什么人撞着了。打开门一看却是范一兵扶着白阿姨在门口站着。
“还傻着干什么?还不快帮我把她弄进去。”范一兵冲小曼努努嘴说。
“她这是怎么啦?”
“不知道……跳着跳着舞就不行了。”
他们一起把白阿姨扶进门去。小曼这才想起到书房去叫宫叔叔。宫叔叔昏暗的房间里开着一台电脑,淡蓝色的荧光像镀了一层金属薄膜似的映在他脸上,使他看上去像一个与世隔绝的孤人。
宫叔叔很少从他的书房里走出来,家里人来人往的,他从不关心。白阿姨这一病也没有唤起他太多的热情,只说是她自找的,吃东西挑三拣四,没个不得病的。宫叔叔说什么东西一旦过了头就该走向反面了。
白阿姨病的这段日子,小曼跟公司请了假在家照料。范一兵隔三差五的也过来看看,每次来都要给白阿姨带点东西,弄得白阿姨很是过意不去。说是病好了一定要请他吃饭,还要在家里开party。
“别看我老了,却喜欢热闹。”
白阿姨说这话的时候自己倒没觉得什么,两个站在旁边听的年轻人心里替她很不是滋味。她那么喜欢年轻,那么爱漂亮,小曼还是第一次听她公开承认说自己老了。她以前总是标榜自己如何如何显年轻,精力如何如何好,身材如何如何苗条,现在却说自己老了。金小曼和范一兵交换了一个眼色,嘴上没说什么,而那意思却再明白不过了。
范一兵每次来,都是来看白阿姨的病,和小曼并不多说什么。有天下午他在楼下电梯口碰见小曼,两个人一时间都不知说什么才好。他俩一同走上电梯,开电梯那瘦女人看也不看他们一眼便按下十九层的按钮。
电镀的金属玻璃壁上映出他和她的影子,小曼不敢抬头看。她怕看到自己和他在一起时候的样子,她觉得把他俩放在同一张画面上将是多么古怪而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他俩一同走下电梯。电梯的金属门在他们身后毫无声息地合拢关闭。这世上有多少事情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她和他都不知道。“其实……我每次来都是来看另外一个人。”
“说什么呢你?”小曼假装不明白地问。
“噢,没什么。”
范一兵掩饰着去开门。扭了两下门把,门没开开。
白阿姨来开门。她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她,脸上的表情有些异样。
金小曼一夜未眠,喝了过量的茶,头脑既清楚又迷乱。到了第二天早上她迷迷糊糊地刚要睡去,就听到外面有人叫她的电话。她没理,用枕头盖住耳朵。她想就是天塌下来她也豁出去了。她的头脑里乱极了,就是睡着了梦里也还是乱着,乱梦颠倒,一会儿是白阿姨的声音,一会儿又是白宫冲她大吼大叫的声音。范一兵自从那天以后就再也不敢上门了。那天白阿姨对他很不客气,冷着一张脸,说着不咸不淡的话。其实他和金小曼连手都没拉过一下,她又能看出什么呢?可见那女人的直觉是很厉害的。
门外有人走来走去的声音,全自动洗衣机自动换挡的“哒哒”声,有人收拾碗筷的声音,这些声音都幻化成各种各样的生活场景然后像洗衣机里的红白蓝绿各色服装统统绞在一起的样子,人物,时间,地点统统错了位。小曼这一觉睡得好累啊,她从没像今天这么累过,好像来北京这两年时间的累全都在今天一下表现出来,她不知道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所有的事物全都颠倒了,乱了套。
小曼这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晚上,她伸手撩开窗帘的一角,见窗外墨蓝色的天空上已经布满了星星。她从未在这样一个时刻醒来,这好像是一个应该睡下去的时刻,四周的景物都在暧昧不明的光线里藏着,小曼将来的日子也藏在了一个不明确的地方,什么都不确定,什么都似是而非。
七
金小曼以为,她从白阿姨家搬出来会闹出一场轩然大波,可是没有,生活仍在继续,白阿姨对她的走甚至还客套了几句,表现出一种见多识广的大气。白宫自那晚闹过一回之后,对这事越来越淡漠,一副流水落花随它去的表情,这倒让小曼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匆匆过客罢了。她以前把自己看得过于重要了。以为自己是个什么,其实什么也不是。
小曼走时,房门大开,没有一个人出来送她,只有浩浩荡荡的穿堂风与她擦肩而过。小曼已经记不清这是一个什么日子了,天色阴郁而且灰暗,街上的行人都面有倦色,像是快要撑不住的样子。小曼走得很慢,游游荡荡的,她想起开电梯的那个瘦女人最后一趟把她从那座高楼上送下来时的表情,她一直垂着眼皮,用小棍在电钮上“笃”地一捅,小曼这时看到她脸上那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只是倏地那么一闪,便不见了。待到小曼再定睛细看时,又好像什么也没发生,那个女人根本没笑,一直垂着眼皮。门开了,小曼猛地接触到外面刺眼的光线,一下子感到难以适应。她眯缝了一下眼睛,感到眼冒金星,脚底下什么也看不见,有一些蓝绿光环在跳来跳去的,她想她这是怎么了?这想法让她感到一阵心悸,她快步离开电梯,离开那座楼。
回头再望那座楼时,那座楼已经不见了。小曼想她的两年光阴就这么被无声无息地给吞掉了。
天色越来越暗,像是要下雨的样子。随后风又搅起了黄沙,打在行人的脸上、手上、裤脚管上。骑车的人,脸上的表情都像木刻一般,人人木着一张脸。他们要节省每一点能量,好靠着这点可怜的能量支撑回家。他们顶风骑车的那副模样真是让小曼感到难受。
金小曼站在地铁口的公用电话亭里,那是一个全封闭的玻璃盒子,从外面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人的一举一动,或哭或笑或手舞足蹈,却无法听到他的声音。这像街头哑剧表演似的玩艺儿成了她在北京惟一可以依赖的东西,她从身上一枚枚摸出银亮的硬币,她发现她的手抖得像迪厅里的领舞员那么厉害,那个人钱的孔很大,硬币很小,她却怎么也放不进去。越是急越是不行,大片的汗滴从额角渗了出来。金小曼怀疑自己的平衡系统出了毛病。最后还是一个急着用电话的小伙子帮了她,当确切地听到范一兵那洪亮的掷地有声的声音的时候,金小曼竟对着电话听筒呜呜地哭了起来。
范一兵是开着自己的车来接金小曼的。车虽不是什么太高级的轿车,但是毕竟属于自己的。车是浮华而又乍眼的绒绿色,按说那是女孩子的颜色。那车子的黑轮胎配着鲜艳的绿车身,有点像穿平绒短裙的年轻女孩,那裙子镶着与绿色对比度很大的黑绒边,说不上好看还是难看,总的来说很有特点。这也符合范一兵的性格特点,他总喜欢标新立异,玩一玩新潮什么的,弄得跟谁都不一样。到此为止已经把从南方挣来的那些钱花得差不多了。但这个底他先暂时不能跟金小曼交,女人全都是虚荣的动物,有人是表面上虚荣,有人是骨子里虚荣。有不少男人的虚荣是为了女人的虚荣而虚荣,这也是迫不得已的一种自愿。一个人一生中有多少事情又是自己从骨子里愿意干的呢?普通人大概只有很少的一点点吧。
范一兵开着车,有些像是得意地在街上七弯八拐地兜了一大圈,他嘴里发出咝咝响声,那是想吹口哨的声音,却因好久没吹像是生疏了,发出来的声音全都是残缺不全的。这并没有影响他的兴致,他走一路张望一路,有点像是在寻找一样盼了许久终于就快要到手的东西。
范一兵把金小曼扶上车,她受了点凉风,人在发着低烧。范一兵将她带回寓所给她烧了碗滚烫的姜汤,这才使她缓过来一些了,就问范一兵这是什么地方。小曼从没听范一兵说起过他自己买了房子,就以为是他朋友的房子。她手里托着刚才喝姜汤的碗在房子里走来走去的。汤已经喝了,但碗还热着。
“真的是你自己的房子?”
她有点不相信似的高挑着眉毛问。
“我的呀,还能是谁的?”
他伸手接过金小曼手里拿着的碗:“我带你随便转转。”他牵着金小曼的一只手,感觉到她的手在他手心里很服帖很软。在此之前他和金小曼从没有拉过手,每次见面都是在不停地谈话中度过的。他也记不清他到底跟金小曼都说过些什么,他们东拉西扯的,想到哪儿是哪儿,现在想来似乎全是些没用的废话。
今天两个人在一起却又没话了。
他拉着她从这间屋走到那间屋,从楼上走到楼下。因为不说话,房子就显得格外空旷格外地大。脚步声也显得特别明显,好像是在月球上行走,除了他俩世界上就再也没有别的人了。看得出来,这个家里的一切都新得像没开封的礼物,是包在玻璃纸里不落一点灰尘的礼物,又像是隔着商店橱窗往里面看,看到的全都是精心设计过的摆设和装扮,不食人间烟火的、专为摆出来让人羡慕的。小曼太喜欢这套房子了,却转过头对范一兵说:
“哪一间是我的呢?”
“你随便挑吧,挑剩下的给我住。”
金小曼笑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啊,到时候可别后悔呀。”
金小曼走进其中一间卧室看看,然后又走到另外一间,范一兵跟在她身后逗她道:
“怎么样,挑花眼了吧?我知道你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房子。”
金小曼转过身来正欲回击他,脸上的笑模样却倏地一下不见了。在离他很近的地方,她看见了他那微凸的眼球上布满了红红的血丝,并且闻到他身上那股过于浓重的香水的味道。他揪住了她扎在脑后的那束“马尾”,使她不得不更加靠近他。他把她弄得很疼,她几乎要恼了,然后她听到耳边范一兵的声音:
“我看我们两个也用不着装腔作势了,你喜欢我,对不对?”
金小曼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才好,只觉得他刚才揪着她头发的那只手慢慢地松开了。随后是更加浓烈的香水的味道,他开玩笑说要给她试试热度,手没有伸向她的额头却从她的领口径自插了进去。他的手由于紧张而变得冰凉,但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因为他的指尖已触到她的乳房,她并没有抵抗。因为在这样的夜晚一切抵抗都显得虚伪和没有任何意义了。
胡蔼丽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已经能是夜里十二点多了。胡蔼丽在电话里火急火燎地说金小曼你搞什么鬼呢害得我打了一天的电话满世界找你,这几天你躲到什么鬼地方去了。金小曼在电话里小声说,蔼丽,我要结婚了。
“结婚就该有结婚的样子。”
一见面胡蔼丽就深刻而严肃地指出:“你这副样子怎么行呢——去把头发给我烫喽!”
那口气是命令式的,就像军队里连长在命令士兵,她拉着金小曼满大街乱转,对各家美容店、发廊发表言辞激烈的抨击,好像哪家店她都去过、又都看不上眼似的。最后转累了,头也没烫成,她们决定先找个地方坐下吃点东西然后再接着逛。
“吃碗拉面算了。”金小曼望着前方旌旗招展的一家面店小声建议。
胡蔼丽像被启动了某根神经,立刻张牙舞爪起来,她动作总是过火,嗓门又大得出奇,难怪她在台里一追谁谁就吓得直躲呢,受不起那份刺激。
她说:“小曼你小瞧我是怎么着?一顿饭我还请得起。”说完便把金小曼一把拉进路边一家高级酒楼里,有穿旗袍的小姐迎上来一步一扭地把她们带上二楼。因为是中午,餐厅里显得有点冷清,稀稀落落坐着几桌人,其他大部分桌子都是空的,那些叠成莲花形状的小方巾个个都那么亭亭地支楞着,看上去好像楚楚可怜似的。
胡蔼丽用胳膊肘撞她一下,冲她努努嘴说:“坐。以后你得适应这种场合,结婚了就不能总跟个孩子似的,一包方便面打发自个儿。服务员怎么还不来——哎,小姐。”她的嗓门儿又变成高八度了。她自作主张点了许多菜,并要了两瓶红葡萄酒。胡蔼丽用筷子尖在那些制作精细的上海菜上戳戳点点地说:
“来来来,别客气。今儿个不是我请客,而是我老爸请客——开张发票全报销。”
胡蔼丽一个劲儿地给金小曼劝菜,自己却不怎么动筷子,只是偶尔地夹一粒花生米放嘴里,嚼巴嚼巴的。她此刻谈兴正浓,生怕吃东西影响了她的正常发挥,她仿佛专为面对一大桌子菜发表演说似的,她一会儿让金小曼讲讲她同她那位的经历,过一会儿又喋喋不休地说起了她自己,说她和“头儿”的事不知何时才能有个结局,因为“头儿”是有老婆的人,还有一个八岁的儿子长得很漂亮,曾在电视台录过节目,扮演一个离异家庭中跟着父亲过日子的儿子。
吃完饭胡蔼丽陪金小曼到发廊去烫头发。
金小曼坐到冰冷而华丽的镜子前面的时候,她有点疑惑了,她不明白这是事情的开始呢还是结局。她对外跟胡蔼丽他们说是结婚,她打算写封信回平城跟爸妈也说自己就快要结婚了,其实她跟范一兵在一起只不过是同居。新生活从烫发开始,这在女人中间好像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新娘子都是要化妆、烫头的,把原来的辫子或者披肩长发剪掉,换一种跟从前完全不同的发型,然后所有认识她的人就会知道她跟从前不一样了,她已经开始新生活了。
金小曼跟范一兵住在一起,虽然没有举行什么仪式,也没去办那一套想起来颇有些麻烦的结婚手续,但金小曼觉得她已是个不折不扣的新娘子了。而且这辈子再也不可能嫁给第二个男人了。这是一个同居时代,范一兵的朋友中像他俩这种情况是很普遍的,同居一段时间再去领结婚证,有的领完证就不再举行什么婚礼了,因为他们在朋友中间早已是公认的夫妻,再冷不丁地宣布结婚反而让人感觉不对劲了,不如含糊过去算了。
婚礼可有可无,其他的一切就马虎不得了。
金小曼不安地坐在镜子前面,随人摆布。当她看到丝丝缕缕的薄发纷披而下,她意识到自己很快就要变成另外一个女人了。
八
还差一个月,金小曼就满二十三岁了。范一兵说下个月一定要请客,多请几个朋友一起好好乐一乐,小曼却不同意。小曼说咱俩刚成个家,什么东西都还不具备呢,你倒要请客。范一兵笑道,听你这口气怎么像我妈了。
小曼也没想到自己怎么会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她原来是少年得志,十六岁被保送上大学的“神童”,老师和同学都以为她将来会成为一个叱咤风云的女强人式的人物,想不到现在她竟心安理得地在家当起贤妻良母来。当然他们现在还没有孩子,要当“良母”还为时过早。不过范一兵说过几年孩子是一定要生一个的,一个家里有男人有女人有孩子才像一个家嘛。
金小曼的第一步是要好好地布置房间。女人都是天生的“布置狂”。金小曼在这方面投入了极大的热情与耐心。那段日子他们开着那辆乍眼的绿色轿车,从城东跑到城西,逛遍了北京新老大商场和各式专卖店,有时为了一个小灯、一套玻璃酒具、一幅式样新颖造型繁琐的窗帘,他们能跑三四趟。
范一兵从来不在乎花多少钱,他总是说:“要买就买最好的。”
但小曼是从小地方来的,生性知道节俭,她说:“干吗呀,钱都是自个儿的,又不是过完今天就不过了。”说着就带些嗔怪地横了他一眼。
范一兵就在拥挤的大街上紧搂着小曼的肩膀一直往前走。小曼说:“都是你老婆了,干吗呀你,别弄得跟热恋似的好不好。”
范一兵忽然说:“我觉得这一仗打得太容易了。像你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怎么会——”
他话说到一半,发现金小曼脸色不对,连忙把话头刹住,可是已经晚了,只见小曼不管不顾地冲向马路的另一边,汽车的喇叭声、急刹车声顿时响成一片,小曼成为闹市中心的一个聚焦点。
“我不是那个意思,小曼你听我解释。我一个人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我没有靠山,没有退路,几年前我还是个赤手空拳的穷小子,我能到今天这一步连我自己都不相信。我上当受骗的时候太多了,我简直不相信会有奇迹发生。”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在浴室泡了好长时间的热水澡,范一兵用托盘放了几瓶啤酒在边上,然后他们一同躺在浴缸里,边喝啤酒边聊天。两个人都脱得一丝不挂,大脑也变得没遮没拦的,想到什么说什么,思绪像袅袅上升的热气,忽东忽西。
“上大学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我会成为一个女强人式的人物,没想到我堕落成现在这个样子。”
小曼用舌头舔着酒杯边上的啤酒泡沫,头发湿漉漉,满头可爱的小卷,使她看上去和平时不大一样。
范一兵说:“小曼,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你看上去就像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猫,可爱极了。”
小曼说:“我最不喜猫了。一切宠物我都不喜欢。”
范一兵凑近她的脖子根底下她最怕痒的地方小声说:
“我知道你什么都不喜欢,因为你是个自私而又霸道的女孩。”
小曼用手搂住他说:
“我不喜欢小猫就是霸道啊?那你去弄只小猫小狗的来抱着好啦,我没意见,你快去呀。”
“明知道我抱你还来不及呢,你那点小心眼啊……”
说着说要去抱她,水把皮肤弄得涩涩的,阻力比平时在空气中大了许多,热水把关节和骨头缝里的乏劲都吸出来了,使人变得懒洋洋的。水面上漂浮着一朵朵白色泡沫,像天空中的云彩,不停地流动着,行走着,变幻着云层的形状。
金小曼抬起手来又给两个人杯中倒满了酒。她有些喝醉了,啤酒的泡沫顺着她的手指咕隆隆地流下来,她浑然不觉,仍在往杯中继续倒酒。范一兵捏住她的手腕道:
“行了行了宝贝,再倒就成啤酒浴了。”
小曼哪肯听他的,索性把啤酒咕冬咕冬往身上倒,范一兵就把嘴凑到她跟前用嘴接着,嘴唇触到她的乳头的时候他不动了。
他抬起头来问道:“你知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想干什么吗?”
小曼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
“想干什么?”
“就想像现在这样。”
“我早看出来了你不是好人。”
“那你还跟我。”
“我傻呗。”
那一阵子他们几乎天天做爱。已经没心思干别的了。有的时候小曼刚刚蹲下身去搬一盆花,却感到短裙已经被人掀起来了,有一只粗粗拉拉的大手从后面伸进来一下一下地在抚摸着她的腿。小曼尖叫一声笑着逃开去,嘴里嘟嚷着“这大白天的”,范一兵却一路追上楼来。他把她顶到那间屋顶整个镶满玻璃的“阳光屋”的墙壁上,小曼感到刺眼的光亮晃眼极了,眼前到处都是银亮亮的、鱼一样游动着的太阳光。小曼的脸贴到了冰凉的墙上,她感到自己身后的裙子正被人一点点地往上卷着,她仰起脸来看到顶楼的玻璃,五颜六色的阳光照到了她的脸上和头发上,她想她就要在这灿烂的阳光底下融化掉了。
完事之后,他俩并排躺在玻璃屋的木头地板上,双双凝望着天空,天空很蓝。“范,我愿意这样死去。”
“我也是。我父亲以前在昆仑山当兵,后来死在那里,我母亲为纪念他,给我取下这个名字。前两年我做生意一直不顺,算命的说我的名字里少了两画。如今我买了房子买了车,又有了一个像你这样漂亮的媳妇,我真是知足了我。”
金小曼动了一下身子,用胳膊肘撑起上半身来看着范一兵的脸。
“告诉你吧,我小时候有一千个梦想,干什么都想过了,可从没想过会像现在这样。”她看了一下自己赤裸的身体,发现自己的皮肤在阳光下变得光滑而且透明,淡青色的细细弯弯的血管在薄薄的肌肤下依稀可辨。范一兵的一根手指沿着金小曼蜿蜒细腻的肌肤曲线一点点地往下滑行。“我会爱你一辈子的,”他说,“这话虽然俗了点儿,可我还是要说:我会一直对你好的。”
天气转暖之后,白天越来越长了。
最近范一兵接到一笔生意,就忙他的去了。金小曼独自呆在家里,一点儿也闲不着,她从早忙到晚,要调理好一个家,她甚至感到比上班还累。家里的每一个小钉子都是她亲手钉上去的,每一个小摆设都是经过反复摆放之后才确定下来的。还有那些玻璃酒具、紫砂壶茶具、咖啡具,都是按照她喜欢的式样一套一套从商店里买回来的,这些都是她想了很久的东西,女孩子从小时候玩过家家的时候就喜欢上这些东西了。
小曼有时一整天都呆在顶屋那间带大玻璃天窗的“阳光屋”里,天好的时候她便把那些玻璃酒具搬上楼去,很用心地将它们摆放成一排,然后一一擦拭。那些玻璃在太阳光下变得闪闪烁烁,灼人眼睛,小曼偏喜欢这种被光线晃了眼睛的感觉,她觉得好玩,她从来没像现在这样贪玩过。她从小就是聪明过人的尖子,处处争强好胜,考试分数要争第一,体育比赛也要拿成绩,她是罕剧团长大的孩子,唱歌跳舞自然是她的强项,学校的文艺演出少了她戏就排不起来,不光是因为她能唱会跳,还因为她能想出好多点子,所以别人都服她。别人看到的只是她出风头的一面,却没想到她同时也失去了很多乐趣。她从小就是小忙人,和别的孩子都不一样,大人们都说这孩子长大了“了不得”,金小曼现在想起这三个字来,禁不住撇嘴笑了一下。她用指甲弹弹面前那些玻璃杯,杯子发出金属般的响声,清脆,好听。
金小曼枕着双手平躺了下来。
她第一次感到自己离天空这么近,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似的。以前为什么从来没机会好好抬头看一看天呢?北京的天空似乎比别的地方要蓝,纯净,辽远,没有一丝杂色。望着这片天空金小曼想她也许已经找到了她要寻找的东西。她想,她上大学啃很难的功课、在校报上发表文章、参加口舌之战的辩论会,那些统统都是外壳一样的东西,她内心真正喜欢的仅仅是这些最简朴、最不用动脑筋的东西。她又伸出手来,在那些擦得晶亮的玻璃杯上依次当当弹了过去。不同的酒杯发出不同的声响,由低到高,有点像音阶。
房间里到处充满了新家具的味道,静下来的时候可以听到木器轻微涨动的劈啪声。有时是“叭”地一声,好像在暗中藏着什么人,监视着金小曼的一举一动。这片新建的社区实在是太安静了,有很多房子都是空的。小曼他们这幢三层高的楼房里只住了两户人家,其余的房子都还在静静等待着它的住户。小曼他们住在三楼,一楼那家只住了个看房子的老太太。
范一兵在外面忙他的事情,家里的事情根本指望不上他,比如说爬到高凳子上去挂窗帘,一开始小曼是想好了等他回来再挂的,她坐在那匹巨幅的藤蔓相攀的窗帘布堆里一点点地挨时间,四周全是那窗帘的图案,像藤草像树木又像形状诡异的花朵,看久了叫人眼晕。开始还有阳光的影子印在白墙上,那影子底下像是长了脚,一点点一点点地往前挪,挪到头便不见了。这时候,范一兵就该回来了。
范一兵在外面不论有多忙,回家的时间总是准时准点,偶尔在外面有应酬,也不把小曼一个人放家里,而是打来电话叫上她一块去。然而今天他却回来晚了,小曼坐在窗帘堆里,等得有些不耐烦。屋子里的光线有些暗了,小曼索性站起来去搬高凳子,一个人正忙着范一兵倒又不声不响地回来了。
“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小偷呢。”
金小曼站在很高的地方往下看,家具都变得异常矮小,门也变成了另外一种形状。她感到自己好像在天花板上行走,他俩一个站在天上,一个站在地下。范一兵伸手把小曼从高处抱下来。“挂窗帘这种事让我来。”
“等了你一下午呢,我实在忍无可忍了。”小曼在下面帮着递钉子。
窗帘挂好了之后,范一兵让小曼闭上眼睛站在房子中央。“预备——开始奏乐:邦邦邦——”
一时间华灯齐放,范一兵让小曼睁开眼睛,她就猛地一睁眼,就在这眨眼之间,想要的什么都有了。幸福来得太快,金小曼真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这天夜里,胡蔼丽不知从什么地方打来电话,电话里她在低声啜泣。
小曼先是吃了一惊,伸手把床头那盏带玻璃罩子的小灯捻亮一点,橘红色的光线照在附近的一小片被子上,银光的软锻被面散发着往日不同的光亮。范一兵的一只手伸过来搭在她身上。小曼听到胡蔼丽在电话那头边哭边说:“小曼你说我怎么办……怎么办……”
胡蔼丽原是要什么有什么的人,只因爱上别人的丈夫遇到了麻烦。“头儿”的态度十分暧昧,既不和他老婆离婚,这边照常也跟胡蔼丽好着,哪边的便宜都得占,胡蔼丽越说越伤心,她似乎有些喝醉了。
范一兵带着金小曼开车赶到“恋人酒吧”的时候,胡蔼丽正摇摇晃晃地从里面走出来,身后跟着一个穿黑色宽大长衬衫留长发的年轻人。胡蔼丽口齿不清地向大家介绍说这是她最近认识的新朋友帅猫。帅猫攥紧她的胳膊对范一兵说:
“她喝醉了。你们开车送她回去吧。”
金小曼他们没有送她回家,怕她这个样子回家万一有点什么事一个人应付不了,就把她带回到自己家里。夜里胡蔼丽一直睡不踏实,起来吐了两次,翻江倒海的,难受极了。直到天快亮的时候三个人才朦胧睡去,小曼在梦里一直听到有人在哭,起来后问胡蔼丽,她却说她什么也不知道。
“我喝醉了吗?”
她瞪大眼睛问他俩,好像喝醉酒的是他们而不是她。
中午小曼煮了一点稀饭,又把昨天晚上吃剩的饺子在油里炸了炸,端上来的时候冒着油泡滋拉滋拉响。胡蔼丽做惊呼状:“唉呀,真香!我肚子都快饿瘪了。”她筷子也不拿,上手就抓,正吃得满嘴流油时,范一兵过来叫她:
“胡蔼丽,电话!”
胡蔼丽擦擦手上的油去听电话,一听是帅猫的声音就乐了。“我昨天晚上现眼了吧?”
胡蔼丽放下电话向大家宣布:“帅猫一会儿就到。”
金小曼道:“这么快就转移目标啦?”
胡蔼丽又抓了个油炸饺子放嘴里,说:“他呀——临时的。”
帅猫的出现使得金小曼他们的新家里出现了少有的热闹。
帅猫是个自由职业歌手,却一直没有唱出名堂来,就在北京到处飘着,混着,哪儿热闹哪儿就有他。他没有固定收入,却也饿不着他,兜里来来去去也还是总有钱花。有不少女孩喜欢帅猫的长相和他身上那股劲儿,因此恋爱也成了他的强项。
有时候白天范一兵去上班,胡蔼丽跟帅猫也一起过来找金小曼。帅猫说他本姓曹,帅猫是他第一个女朋友给他起的外号。他第一个女朋友现在到香港去了,她原先也是个唱歌的,也没唱出来,后来就嫁人了。胡蔼丽说别说这些伤心事了,你给我们唱一首歌好不好。帅猫也不推辞,坐在椅子上开口唱道:
“旁人来静静看我到底哀伤等什么/旁人来静静探听我昨天哪里出错/曾经天天真真的你/爱遐想某日离别后/如孤孤单单的我/会否等你就似这首歌?/……/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等到花儿也谢了/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等到花儿也谢了……”
这是白宫曾经唱过的歌。时过境迁,金小曼又在此时此刻听到这首歌。所有的一切都过去了,那时她绝没有想到会有今天。时间是下午三点钟,太阳懒洋洋地照着,两女一男正坐在阳台上晒太阳,那个男的正用他那颀长的手指拨弄着吉他的弦,他的手长得很美,小曼从没见过如此修长笔挺的手指。
有一些金红色的声音在小曼眼前上下翻飞,一会儿又转为绿色和黄色的了。
金小曼抬起胳膊来横在额前,想挡住一些太阳的光线。这时,她听到胡蔼丽在问帅猫:
“谁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的?”
九
北京站前的广场上挤满了人。刚刚下过一场雷阵雨,水泥地上汪着一洼又一洼像镜面似的水,每一片镜面上都倒映着天空和云彩,却是各不相同的,有的颜色深,有的颜色浅。尽管地是湿的,可广场上照样坐着成堆的人,他们大多数垂着头,下颏一点、一点地在那里打瞌睡。有穿得破烂的小脏孩在人群里穿来穿去地问人们要钱要东西,出站口一阵一阵往外涌出刚下火车面色樵悴的旅行者。
金小曼站在出站口的栏杆外面,两眼盯着出口上方噼里啪啦来回翻动的电子预告牌,那上面随时显示几点几分哪趟火车到站,进几站台。小曼今天穿了一套白色裙装,大方披肩式的领子一直翻到肩,有点像海军领式的学生装,半长不短的裙子,白色漆皮鞋,手里的拎包也是白色的,带着两个大圆环提手,包的形状是菱形的,像一颗放大了的宝石,拿在手里给人一种剔透玲珑的感觉。
小曼后悔今天出门不应该穿白裙子,下雨天穿这身衣服溅得净是泥点。尽管她一路上掂着脚尖,小心翼翼得像是在跳足尖舞,可鞋子还是脏了,小腿肚子上、裙子下摆都沾上不少污点。这年夏天范一兵为了生意上的事去了深圳,留下小曼一个人看家。小曼利用这段时间本想回平城一趟去看看父母,小曼的父亲忽然打来电报说“近日来京”,小曼只好一个人呆在家里等他来。
范一兵不在家的这段日子,金小曼约了胡蔼丽过来小住。这阵子她和“头儿”的事有点僵住了,所以她连单位都懒得去,最好有个地方能躲一躲,让“头儿”找不到她才好。
胡蔼丽一来,便把热闹带了来,她俩一起逛街,一起下馆子,一起去蹦迪,总之怎么好玩怎么来,怎么痛快怎么来。她俩也有点比着花钱的意思,就像以前在单位比着出风头一样。出来进去的,总是帅猫陪着她俩。
有一天晚上,他们三个又一起去“恋人酒吧”喝酒,回来的时候已是午夜时分。在酒吧里说了太多的话,又喝了太多的酒,腮帮子都有些木了,舌头短短的而且发硬。三个人从酒吧里出来,并不急于叫出租车,而是相拥走在夜间的马路上,有种特别轻盈、飘飘欲仙的感觉。
帅猫把他那长胳膊一左一右搭在小曼和胡蔼丽的肩上。蔼丽笑道:
“我让你来是叫你来给我俩当保镖的,你可倒好,一左一右泡了两妞。”
三人一起哈哈大笑。嬉笑声在寂静的马路上传得很远。人影、树影投在地上都变得有些奇形怪状,帅猫说咱们唱歌吧,比谁嗓门大。胡蔼丽首先响应,扯开嗓门就唱,唱的是一首电视连续剧的插曲。最近在播放这个连续剧,片中的主题曲流传很广,大街小巷都在唱,胡蔼丽却故意把它给唱裂了,唱走了形,但调子还是那个调子,让她这么一唱,倒使得这首绵软的情歌有一股哭诉苍凉的味道。
小曼想起胡蔼丽的经历,她虽说是要什么有什么,可还是活得失意。她爱上别人的丈夫,她为他已经拖了几年了,她可等不起他这么一拖再拖,不化妆的时候她已经开始有点显老了,像她这种脸盘大的女人是最经不起老的。
帅猫和胡蔼丽鼓动小曼来一段。小曼就唱罕剧,她母亲拿手的“哭坟”那一段,在平城的时候小曼从未开口唱过戏,到北京以后她却常把罕剧挂在嘴边上。
小曼唱完之后三个人忽然都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帅猫才问:
“小曼你这嗓子干吗不唱戏呀?”
“我妈唱了一辈子戏,她宁可让我要饭也不会让我干她的老本行的。”
帅猫离开人行道,到快车道上去拦车。金小曼对胡蔼丽说:“依我看啊,你也就别恋着咱们头儿了,我看你就跟帅猫好得了。”
胡蔼丽一下子跳起来:“他呀,他可不行,他那个人花着呢。”
“今儿晚上咱们怎么睡?”
刚一进门帅猫就问。
金小曼和蔼丽听了这话,彼此使了个眼色,然后爆出一阵大笑。
胡蔼丽抱着胳膊偏着头,似笑非笑地说:
“你想怎么睡呀?”
“当然是两个我都要了。”
“瞧他贪的,也不怕闪着舌头。给你个毛巾被,滚到那屋自己睡去吧。”
“那咱们聊会儿天吧,聊会儿天总不犯法吧?”
小曼就把他们带到楼上,那间带有玻璃屋顶的小房间里没有开灯,躺在地板上可以看见满天的星星。夏日的夜晚,空气里多了一点稀薄的凉爽,他们听到一些隐隐约约的不知从何而来的声音,那是童声合唱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又飘到很远的地方去了。
临睡前,小曼告诉帅猫和胡蔼丽:“你们明天别来找我玩了,因为我爸要来啦。”
金小曼在火车站站了很久,火车晚点两小时。等接到父亲那趟火车,天已经擦黑了。父亲拎着个人造革包,背已明显比以前驼了。小曼领父亲先去吃饭,她说要找一家干净点的馆子,父亲忙嘱咐说别太贵啊。
“我妈怎么没来?”
“她怎么能来?她还得练功呢。”
“她那个功练不练有什么关系?”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和你妈都热爱罕剧,并为它付出了一生的心血。我这次来就是上访的,呼吁有关部门抢救古老戏剧。”
小曼不吭声了,一门心思等着上菜。饭馆里人不多,稀稀拉拉地坐着几桌,靠墙角的地方坐着一对男女,脸对脸地说着话,十分亲热。小曼想起范一兵来,心里觉得咯噔一下。他现在在干什么呢?父亲看出,小曼已经走神了。
父亲走后的第一个周末,金小曼便如获大赦般地给胡蔼丽和帅猫等人打了电话,邀请他们来玩。这段时间小曼陪着父亲到处坐冷板発,看冷脸子,能跑的地方全都跑遍了,根本就没人理这茬儿。上访信都写了一书包了,可是有什么用呢?
“爸,罕剧又不是咱家的,你管那么多干什么呢?”
小曼见父亲脸色不对,便不再说什么了,默默地把他送上火车,总算松了一口气。
火车开动起来的时候,小曼发现父亲的那只人造革包还在她手里攥着,就追上前两步喊道:
“爸,您的包……”
“你把它扔了吧,孩子。”
火车随后就开远了。站台上已经空无一人了。小曼打开那只包的拉链,见里面密密麻麻塞满了父亲写的上访信,这是熬了多少个夜晚写出来的,金小曼无法想像。她把那个包留在了站台上,走了很远回头看看,那个人造革包孤零零的,好像父亲的背影。
在出站口,小曼遇到一个人,伸出手来拦住了她的去路。
“小姐,您是不是丢了什么东西?”
“没有哇。”
“您看看这个包。”
金小曼只好接着。有些东西丢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有些东西却永远无法丢掉。金小曼谢过那人,继续往前走。天阴阴的,让她觉得好难受,她想起父亲来的那天也是个阴天。小曼忽然很想找什么人说说话,就去附近的公用电话亭给范一兵打了一通电话。他在电话里说“一切都好,生意做得挺顺”。小曼说:
“我们周末开party你能回来吗?”
“下次吧。”他想了一下又说:“你可别玩得太疯了。”
小曼笑道:“现在追我的人多着呢,你再不回来就不是你老婆了。”
“你敢。”
他在电话里说话的口气就跟在身边时一样,是那种连哄带吓的大男孩口气,小曼实在是喜欢他用这种口气说话,再肉麻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变得可以接受了。他俩又说了一通“我想你”之类的话,这才依依不舍挂断电话。
金小曼家又开始热闹起来,客人进出频繁,有的是她的朋友,有的是朋友的朋友,来过一两次,小曼根本不认识。进门就吃就喝就跳舞,把小曼家当成公园了。这些日子小曼玩得昏天黑地,就跟中了什么魔怔一般。有时一天去做一个发型,今儿个刚烫了满头卷,明儿个又去拉直。这一进一出都是钱,可她根本不在乎。但头发总归是自己的,连胡蔼丽都说她八成是疯了。
“你别烧包了,穷人乍富,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吧?”
“我本来就没有姓。我来北京之前给自己改了名字。”
“有人是不要脸,你是不要姓。”
“骂谁呢你?”
胡蔼丽咧嘴笑道:“嗨,我跟你闹着玩呢。”
客人们陆陆续续都来了,金小曼和胡蔼丽忙着招呼客人。现在胡蔼丽已经是这座房子里的半个主人了,什么东西放在哪儿她甚至比金小曼还清楚。再有一个常客就是帅猫。每次聚会完了都是他主动留下来打扫战场,横竖他是没事可做的人,按他自己的话说这个城市里每个人都忙,只有他一个人闲着,那就是他帅猫。有天小曼让帅猫陪她逛街,在一家新开张的大商厦门口迎面碰见两个装扮完全一样的奇装女子,她们穿超短裙黑丝袜和皮靴,头发高高地束在头顶,一人戴一副引人注目的太阳镜,走起路来目中无人的表情。
小曼和帅猫与那两个女孩擦肩而过,都走过去了,小曼忽然停下脚步回过头来,那两个女孩也在看她。她们几乎同时认出了对方,尖声高叫起来。
那两个女孩是她在平城的邻居多多和点点。
多多和点点七嘴八舌地问了小曼许多问题。
多多说:“听说你结婚了?”
点点就用眼睛撩了撩小曼身后戴大墨镜的帅猫,笑道:“这还用问嘛,不是明摆着吗?”
小曼就用眼睛指指帅猫,然后耸了耸肩又摇了摇头。帅猫大大方方上前一步问道:
“你们打什么谜语呢?说出来也让我听听。”
小曼便给他们三个做了一番介绍,并留下家中的地址和电话号码,让她俩有空来玩。点点从深圳来北京已经两个多月了,现在姐妹俩合租了一套房子,想在北京寻找一些新的发展途径。小曼再一次热情地邀请她们两个周末来她家参加聚会,帅猫也说:“没什么事就过来玩吧,挺热闹的。”
“她们漂亮吧?”
走过去之后小曼故意问帅猫。
帅猫说:“还可以吧,一般化,比你差远了。”
“难怪胡蔼丽喜欢你呢,嘴可真甜!”
帅猫凑到金小曼耳朵边上,仿佛有什么军事机密似的小声说:“我是为了你才跟胡蔼丽在一起的,信不信由你。”
“鬼才相信你的话呢。你跟胡蔼丽也这么说,对吧?”
“要不要我证明给你看?”
“怎么证明?”金小曼眼睛斜斜地看着他,是大人看小孩的那种不信任的神情。
“我也不知道。”
说完,两人交换了一个眼色,相互对望着笑了一下。
那晚最出风头的两个女孩就是多多和点点。
现在她俩总打扮成一对双胞胎,穿一样的衣服,化一样的妆,这种做法的确引人注目。
聚会上她俩仍穿超短裙,上衣的领口一直开到很低的地方。她俩的头发没像上回遇见她们那样束在头顶,而是披散下来,长发及腰,和她们跳舞的男士都感觉到了那些长发丝丝啦啦触碰着他们的手背,那感觉是让人不安的,却又有些兴奋,莫名地说话的声也大了,酒也比平时喝得猛些。有的男士说不喝足了酒跳舞就像没上足发条,不来劲。那晚大家跳一种圆舞,是多多和点点出的点子。她们先是把灯灭了,留最暗的一盏。女孩都是蒙面的女孩,在男舞伴手里轮流转换,音乐停在哪儿,就让这个男舞伴猜出自己手里的女孩的名字。他们多半猜不出,往往张冠李戴把多多猜成点点,或把小曼猜成是别的女孩,引起哄堂大笑。
帅猫的猜法很特别,他死盯着一个女孩的名字往下猜,他说这样总能撞上一回是对的。
第一支曲子完了,他说:“是金小曼。”点点猛地摘下面具冲他笑。
第二支曲子刚一跳完,他又说是金小曼。
众人都笑他傻,他也不管,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架势。
这一回,真的该轮到小曼跟他跳了,隔着薄薄的一层蓝绸子,小曼感到像梦境一般,有一点光透进来,却是什么也看不清楚,一切都是不确定的,隐在暗处的,连音乐都是不确定的,若有若无似的。小曼似乎耳背似的侧耳听了许久,才听出这是那支忧郁的蓝色布鲁斯的曲子《绿中蓝》。
她想,这一切都是真的吗?她是这热闹聚会上的女主人,还是这错综复杂的大都市里的一个匆匆过客?她现在是要什么就有什么了,在这里只要有了钱完全就可以呼风唤雨,可是这瞬间得来的东西好像一座空中楼阁,小曼总担心它会来得容易,去得也快。这样想着,她便格外抓紧了一些。她的手是放在舞伴的腰上的,舞伴也感觉出来了,也格外把她搂紧了一些,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小曼觉得她依然走在那条路上,那是旧车站的无数道铁轨,听说有一条可以一直通到北京。她站在那里犹疑不定,直到天边的晚霞通红地烧着,她走了很久回过头来一看,原来并没有走出多远。
这一回,帅猫终于没有按照原来的思路走下去。这一晚,他每一支曲子猜的都是金小曼,这下他终于决定改写一下答案。
人在关键时刻总是把握不住自己。帅猫想了又想,终于大声说:“是点点吧?”
晚会达到一个空前的高潮,人们的笑闹声几乎把房顶掀了。来参加聚会的人,本来就是冲着乐子来的。在这样一个城市里,许多人抱着到处找乐的心理活着。他们在人缝里钻来钻去,赶饭局,参加各式各样的舞会、聚会,参加朋友的生日party,结婚典礼,小孩满月,爱人出国……总之可以聚在一起吃吃喝喝的理由很多。舞会又有另外一层意思,男男女女可以结识许多新朋友。有的朋友哪怕是只见一面,只跳过一次舞,将来说不定也有相守终生的可能性。下一支是一支有激情的曲子,小曼摘掉面具,等帅猫看清楚她的时候,她已经到了别人手里。
下一盘轮转又开始了。
十
金小曼近来理了一种叫做“雪飘飘”的发型,这是一种非常随意的发型,额上头发束结,后部头发蓬松而飘散,满头小圈,丰满而闪闪发光,意趣盎然。
但是,那只不过是看上去“随意”,实际上是非常麻烦的,要卷要吹,步骤复杂,要时常到发廊去做才能保持完美形状。小曼刚弄完这种头就后悔了,在电话里她跟胡蔼丽抱怨说烦死了,我真想理成光头算了。
“你整天呆在家里屁事没有,把时间省出来你又能干什么呢?”
“这么说我成了废物了?”
“我不是说你是废物,我是说你时间大把大把的,有钱又有闲,现在人图的还不就是这个?”
给她这样一说,金小曼心情豁然开朗,与胡蔼丽约好当天下午一起上街去做头发,胡蔼丽还告诉金小曼,要带她去一个地方,那是一间帅猫的朋友开的影楼,能拍出效果极佳的油画般的照片。小曼和胡蔼丽在电话中讨论了一会儿,兴致都很高。小曼一想到一天的事有着落了,心里便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她现在最怕一觉醒来没事可干的那种感觉,屋子里拉着窗帘,昏昏沉沉的也搞不清是早晨还是晚上,横竖她不用上班,也没有什么人在等她,如果她哪儿也不想去,她可以一整天像这样懒在床上。人躺久了也会觉得累,腰酸背痛的,心里不是个滋味。小曼现在最怕“空档”,一整天呆在家里没电话,没人呼她,她会觉得她呆在一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里,所有人都忘了她了。整套房子里没有一点声音,偶尔有水管咕隆隆地响上一阵,然后也就无声无息了。从窗口望下去,惟一可以看到的身影就是楼下那个看房子的老太太。这一片新建的小区,住户大都没搬进来,所以四下里静得出奇。小曼看到老人袖着手站在楼前空地上晒太阳,有一个小小的、佝偻着背的黑影子印在地上,那影子弯曲而又可怜,满含着委屈似的,她走到哪儿那影子跟她到哪儿,空地上再没有第二个人了。小曼拉上窗帘,不想再看下去了。
约好的那家发廊并不是很有名气的,但活儿做的地道,因此小曼和胡蔼丽常去那儿做头发。有时帅猫找她俩找不见,就会直接找到这儿来,按他的话说,“就跟咱家一样”。
帅猫一天到晚就跟赶场似的赶来赶去的,也不知他在忙些什么。他这个人也怪了,你说他忙也忙,你说他闲也闲。有时一连几天见不着他人影,有时又一天到晚看见他在你眼前晃悠,赶都赶不开。他兜里装有五六种名片,各种身份变得比魔术师大变活人还快。他是个天生的戏子,却没有找对适当的舞台,不然他肯定会出名的。有的人就是这么一生都不走运,想干的事总也干不成,就像帅猫喜欢唱的《黑鸟》那首歌一样,“用一生时间学习飞翔”。
帅猫早早地等在杰米影楼门口,比他自己上镜还起劲。那两个女孩却是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害得他站在杰米影楼门口的玻璃橱窗前摆了半天造型,背衬着一大幅一大幅的黑白美人头照片,原本身材细高的帅猫一下子被这些大美人衬托得小了一号。凡是从影楼门前经过的人无论男女,都要表情怪异地盯他一眼,这一眼好比用笔尖的水果刀剜烂苹果,盯一眼就少一块,他觉得无聊极了,也难受极了。
他终于熬不住跑到隔壁小商店连呼了金小曼她们两遍。
他靠在柜台上等着她们回呼。过了一会儿不见动静,又来了两个女孩分别呼了两个电话,个个都是火烧眉毛的主儿,电话铃一响三个人就都饿虎扑食般地扑向电话,到底还是帅猫手疾眼快,率先抢到电话,“喂喂”一阵狂呼,而对方却不是找他的,帅猫只好眼巴巴地把电话交给人家。
杰米以前在单位是给产品拍广告的,比如说变压器、二极管、三极管什么的,后来单位转产,杰米就回家单干了。他先是给大大小小的杂志拍封面。现在的杂志像乡镇企业一样多,美人头大大地不够用,再加上杰米又有拍变压器的基础,一下子就干出名堂来了。小有名气之后便开了这家杰米影楼,杰米是他的外号,朋友们都叫他“大杰米”。他到现在也不明白这个外号从何而来,大家都这么叫他,他就索性拿它来做笔名。没想到这个外号倒给他带来意外的好运,影楼开张以来一直生意不错,远近闻名,还上过一回电视。
“杰米干什么都顺,而我干什么都不顺。”
一进门帅猫就向金小曼和胡蔼丽介绍道。
杰米正在那里布置灯光,见他们来,咧嘴一乐,又忙他的去了。
他是那种心地拙朴,埋头苦干肯吃苦的人。听说他女朋友是大商场里一个小柜台的售货员,一串一串的工艺风铃、装饰品、小挂件遮住了她的脸,杰米每回去找他女朋友,都感到她被埋没了似的,忍不住心里替她觉得委屈。
“这有什么可委屈的?在我们这儿都这样,一个萝卜一个坑,是个人都得有自己的一份责任。”
杰米说他女朋友说起话来像个劳模。其实她是安于现状,干什么工作对她来说都一样。
小曼在杰米那儿看到过他女友的照片,她长得不漂亮但笑起来很甜。
照相馆里忽明忽暗的灯光晃得人睁不开眼,微笑,微笑,再一次地微笑,小曼笑得嘴角都木了。
照完相他们四个人一起去了“恋人酒吧”,为答谢杰米,小曼请客吃的晚饭,然后又去酒吧喝酒,不知为什么,无论怎么玩,小曼都觉得不痛快。
“知道吗,吃撑着了比饿着更难受,饿着的时候总还有盼头,吃撑了就什么盼头都没有了。”金小曼说。
“小曼,我觉得你像个充满隐喻的哲学家,一个小巫婆。”
帅猫一边大口喝着杯中的啤酒一边说。
这天晚上发生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帅猫和小曼单独呆在一间屋子里过了一夜。说什么也没发生大概所有的人都不相信。酒喝到一半的时候有人呼胡蔼丽,胡蔼丽看了眼呼机就急急忙忙离座而去。
“我得走了,是‘头儿’找我。”
回完电话回来,胡蔼丽急急忙忙告诉大家,说“头儿”找他有急事。杰米说那咱们一块走吧,正好我可以送送你。剩下小曼和帅猫两个人,酒兴一下子减了一半。“咱们也走吧。”帅猫替小曼取来外衣,外面并不太冷,他便把衣服搭在肘弯上替她拿着。
街上的一些树已经开始掉叶子了,两个人一路往前走着,没一句话。在这样冷清的晚上,小曼的心里也变得空空荡荡,无所求,无所希冀,甚至连烦恼都没有。她怀疑自己是否有智力减退的迹象,因为近来什么也不想,跟痴呆儿没什么两样。
“小时候,我一直在想沿着哪条铁路往前走才能走到北京,现在想想可真傻。”
帅猫并没有说什么,而是伸手搂住了她的腰。小曼懒得拒绝,便由着他了。
回到家小曼一直坐在客厅里等她老公的电话。范一兵说过,等把买房子的分期付款的钱挣够了,他就哪儿也不去了。小曼觉得这些日子以来自己一直像个替他看房子的人,和楼下那个晒太阳的老太太没什么两样。
小曼用双手抱住膝盖,把脸偎在上面。帅猫端来两杯茶,一杯留给自己,一杯放在金小曼面前。过了一会儿,他坐到小曼身边来,点上一根烟,把头靠在沙发靠背上,一口一口朝天花板上吐着烟圈。
他俩一直闷着不说话,电视机里那对男女倒是一句来一句去,说个没完没了。他们一直在讨论爱与不爱的问题,说的和听的都觉得无聊。金小曼忽然伸了一个动作夸张的懒腰,说道:
“怎么吃了一晚上,我倒又饿了。”
“我搞不懂你,你一会儿说饿,一会儿说饱。”
“谁要你搞懂我啦?”
帅猫替她冲了一杯巧克力味的豆奶,又把饼干筒递过去。小曼在饼干筒里挑来挑去的,猛一抬头,看见帅猫正凑在很近的地方在看她,偏了一偏头,然后经验十足地扳过她脸来吻她。小曼一时失手,饼干撒了一地。
照片洗出来之后,效果出奇的好。杰米给她俩一人放大了几张,配了木头框子,小曼家里东一张西一张到处挂着自己的照片。她的眼神是大而空洞的,照片上的自己好像是另外一个人似的。
胡蔼丽现在处于进退两难的状态,“头儿”好不容易办下离婚,而她又不想嫁给他了。
“拖了这么久,感觉都木了。”
胡蔼丽一脸疲惫地说。
小曼也觉得累了,再也不开party,家里也很少有客人来玩了。她一心等过春节范一兵从南方回来,就再也不放他走了。范一兵这一去就是两年,她这两年的大好时光就统统贡献给这套空房子了。等范一兵挣了钱回来,她金小曼怕是也已经老了。因此她想她应该做好两手准备,不能在这儿空等下去了。
白宫出国的消息是对金小曼的另一打击。
白宫失恋以后,她父母亲便调动所有社会关系联系儿子出国之事,居然办成了。临行前白宫和小曼见过一面,仍约在白宫他们学校门口那家小餐馆里见面。那家餐馆已经几易其主,完全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
白宫也变样了,他腮边的胡茬有些发青。
“你一点没变,”白宫隔着餐桌握一握小曼的手说,“可惜我以后再也见不着你了。”
“是我对不起你。”小曼低着头说。
“知道开电梯那个瘦女人吗?她自杀了。”
金小曼一下子记起那阴郁的目光。她一年四季关在那个铁皮笼子里,她一定是受不了了。
白宫道:“我以前还以为能和你白头到老呢。你走了以后那个开电梯的女人一直问我你女朋友到哪儿去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才好。”
金小曼用勺子慢慢搅着碗里的汤迟迟疑疑地说:
“我当初……当初是为了寻找更好的机会。”
“我又没怪你,我只希望你过得越来越好。”
“问题是我现在过得越来越不好。”
“想要的你不是都得到了吗?”
金小曼忽然抬起头来问白宫:“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白宫很郑重地放下筷子,两眼直视着金小曼。“说到底,你是一个物质女孩。”
白宫出国后给金小曼写过几封信,小曼一封都没有回。有的信干脆拆也不拆开,以免扰乱自己的心境。小曼觉得不是自己不努力,而是机会总在跟她捉迷藏,她走到东的时候机会就在西边,她及时捕捉住了,机会却又藏到另一个地方去了。她金小曼聪明过人,却为什么总吃亏呢?当初要是嫁给白宫,恐怕早就远走高飞了。现在可倒好,孤零零的一个人好像看坟人似的看着这幢房子,日出日落,四周鬼影般地全是自己的照片。从窗户上往下看,楼下那老人的背越发地驼了。再守下去早晚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她的,小曼惊骇地跑到浴室去照镜子,浴室里的玻璃花花的,她不敢去看里面那个僬悴的鬼影。
金小曼发现自己已经越变越俗了,谈吐有些像胡蔼丽,甚至有些地方比她还要过火,黄段子张口就来,越是人多越是讲得绘声绘色,脸都不带红一下的。她觉得有好多话不说出来烂在肚里实在太可惜了。她变得爱出风头,爱吹牛,到处抖机灵、卖弄小聪明,别人说了上句,她一定能接上下句。别人的黄色笑话刚刚提了个头,她便一马当先把话题抢过来,好像是在跟别人争版权。她讲的黄段子迅速在饭桌上流传,有一阵子人们聚在一起仿佛不为吃饭,而是专门冲着小曼的那些段子而来。这便使得金小曼更加张狂起来,像个职业说书人一般,杯茶碰杯碗,一张口便是那类笑话,她有时觉得自己就像卡通片里那些夸张而又狂妄的疯子,讲起话来比手画脚,兴奋而又激动。有时她简直无法使自己停止下来。兴奋过后伴随着重度失眠,她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越是着急就越是睡不着,有时不得不打电话给帅猫,可是帅猫经常性地不在住所,他的生活秩序比她还乱,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吃饭都没个准点,人也像影子似的飘忽不定。
现在,金小曼在朋友圈子里渐渐有了一定的名气,男人们都宠着她,因为她在他们面前表现得热辣而又放荡,老公又不在身边,正是男人们喜欢的那类可以轻易上得了手又可以轻易脱身的女孩,再加上年纪轻模样又不难看,她身边的人便时常众星捧月一般地簇拥着她,为哄她高兴还常常有人送礼物给她。她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充满自豪感的,她想,连那些场面上的人物都得对她低声下气呢,她金小曼可不是好惹的。
金小曼在这帮朋友圈子里打滚厮混,得到了不知多少大大小小的承诺。有答应帮她办北京户口的,说那是“小事一桩”;有要给她买车买别墅的,把她哄得晕乎乎的,有时莫名其妙就跟人上了床,而现在的男人多半是提上裤子就不认人的。你不跟他算钱,他也当你是那种女人,玩过了也就算了,说过的话跟放过的屁一样,一根烟的工夫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小曼一开始还挺相信那些男人的话,遇到什么事便给他们打电话,柔声遥控他们替她办一件什么事情。他们多数跟她打哈哈,偶尔帮她办成一两件小事以讨好她。但是男人做事自有男人的原则,不是什么事情都由女人牵着鼻子走的,大事上绝不让步,而且不能为女人吃一点小亏。因为金小曼本来就是餐桌上的一道菜,大家夸她不过是为吃了她。
后来小曼也学会对付他们了。
有回小曼认识一个男的,小眼睛在高度近视眼镜后面一闪一闪的,那是一间摆满政治书籍和学习辅导材料的办公室。他把她抱到办公桌上,他的西装脱下来里面是一件满是窟窿眼的破背心,这就是笔挺西装里面的真实货色。
小曼乐滋滋地看着他自己给自己一件一件地卸下武装,只觉得好笑。等到时候差不多了,她就从桌上轻盈地跳下来,然后拉开门锁转身就颠。她已经第N次地听人信誓旦旦地说要帮她转户口找工作了,现在她已经什么都不信了。
那张已经揉皱的平城户口卡片遗物般地撂在桌上,金小曼再也不想去碰它,平心而论北京到底有什么好?有什么值得她为它付出这么多?转眼就过了二十五岁了,自己的青春已经快要见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