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善的距离
夏立 著
现实
类型- 2019.06.12 上架
8.13万
完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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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初见
凌子风回到自己的出租屋,那是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平房。
房子隐秘在一个小花园里面,一共是隔断的四间房子,他的房间在最外面。
他的房间里除了一张床,就只放下一个书柜,里面装满了各种书,都是凌子风刚入职那年买的,两三千册,几乎花了他当时一半的收入。床底下也都堆满了各种箱子,里面装了书。
隔壁住的是一个身材丰满的东北女人,年纪大约三十多岁。她的身份应该是一家酒店的服务员。
有一次早起上卫生间的时候,凌子风见过她,当时她还朝他微微一笑,虽然她说不上漂亮,但还是有几分姿色。
她经常很晚才回出租屋,有时候会给家里打电话,声音很大。
因为房子隔音效果不好,凌子风偶然听到,她在老家有一个三岁大的女儿。
那天凌子风回到出租屋,隔壁却有一阵异常的响动。
先是一阵敲门声,接着一位穿白大褂的厨师进了屋,然后两人的喘息声传来。
凌子风睡不着觉,他打开灯,起身随手拿起一本书,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他随手翻开了书,有一页写着:“那天下午,盖茨比的人生里,一定有过某些时刻,真实的黛西也许远不如他的幻梦——这并非黛西的过错,而是盖茨比的幻梦拥有巨大的魔力。他的幻梦甚至超越了她,超越了世界的一切。盖茨比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这场幻梦,并且不断用一根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点缀和装饰。人生里再多的激情和活力,都及不上一颗悲凄的心里所聚集的对爱的幻想和情思……”
凌子风突然抑制不住内心的伤悲,他在盖茨比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也顾不上时间已经下半夜,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在脑海里默念了无数遍的电话。这个联络方式,他一直舍不得删。
但是,电话仍然是无法接通。
人年轻的时候,真是喜欢自以为是啊。喜欢的事,喜欢的人,总期盼着未来去做。后来才发现,有些人就如同夜空中的流星一样,在你的生命里消失了,留下了永恒的光芒。即便是美好的回忆,也确实让人难以释怀。
隔壁让人燥热的声音还在源源不断传来,凌子风打开手机里的音乐,是理查德·卡朋和约翰·贝迪斯1973年创作的歌曲《昨日重现》,怀旧风格的旋律撩动凌子风的情绪,远比过去更激烈地撩动他,摇撼他的记忆。
凌子风在记忆里看见了当年的自己,一位穿着白衬衣和牛仔裤的少年,躺在一个社区小公园坚硬的长椅上,望着阳光直打在自己的脸上,从叶子中间留下斑驳的影子,他嗅着青草的香味,聆听头顶的鸟鸣,用肌肤感受着风,嘴角露出微笑——尽管那时他一无所有,刚到北城这座陌生的城市。
回忆再往前走一点,他就见到故乡的那一条大河,清澈见底。
那条梦中的清河,水底有招摇的水草,不时有鱼虾游过。一到下雨的季节,河下游就会涨水,在大坝上形成瀑布。雨后,瀑布下面偶尔还会有美丽的彩虹。
镇上的老人们说,和心爱的人一起遇到彩虹,许下的愿望就一定能实现。
就算多年以后,凌子风的脑海里依旧记得,大河,瀑布,女孩,还有彩虹一般的青春、爱情和幻梦。
凌子风的故乡在南方,是一个叫清源的小镇,沿清源河而建,背靠牛头山,长期阴雨,空气潮湿。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这里的一些山上发现了煤矿,修了公路,镇上的人逐渐多起来,建起了一所中学和小学,陆续有了一些饭馆,书店,医院,台球室。但没有持续多久,在极少的煤矿矿脉枯竭之后,这里重归平静。
那里的山峰很矮,墨绿浑圆,一个山头连着一个山头。
清源河一年四季河水充盈,清澈见底。在凌子风还是少年的时候,清源河很干净,镇上的老百姓吃水,妇女洗衣服,男孩洗澡,都在这条绵延了数百年的河里。
清源河的河道夹在重重青山之间,开始时很平缓,在下游出现了巨大的陡坡,湍急的水流,形成一条巨大的水流。白练飞流直下,砸在底下的深潭中,会产生巨大的声响,远观就是一条天然的瀑布。细小的雾气,经常在水潭上方环绕,雨过天晴,还会出现彩虹。
镇上的老人们说,看见彩虹的人,这辈子就会遇到真正的爱情。
凌子风就是在那条河里,第一次见到了杨美兮。
那是一个夏天的晌午,太阳如一团火焰在空中燃烧。
河边的石头被烤得滚烫,迎面的风里冒着热气。河岸上老得开裂的柳树下,一头水牛啃着干草,发出“哞-哞”的叫声,不时甩动细小的尾巴,驱赶身上绿头牛蝇。
凌子风和朋友张二狗脱光了衣服,在河里洗澡,青春的胴体充满活力,几块腹肌在水里若隐若现。
张二狗长得很普通,放在人群里,唯一的特点是鼻子很厚,皮肤黝黑,经常被人嘲笑家里是捡破烂的。
他们在水里打水仗,溅起的水花在河面上激起阵阵涟漪,张二狗突然停了下来,他看到了河里一个漂浮的矿泉水瓶,马上游了过去,捡了起来,说:“子风,你说,像我这样的烂人,什么时候才能活出个人样啊!”
“二狗,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你和你爸虽然是捡破烂的,但绝不是烂人。”凌子风说。
“同学们都叫我烂人……”
“不要在乎别人的叫法。”
这个瓶子值两分钱,可以买一根老冰棍。张二狗将浮在水面的那个矿泉水瓶捞起,像宝贝一样藏在河边的草丛中,说:“其实,我也不想接我爸那破烂摊子,我想去北城当厨师,将来开一家自己的饭馆。”
“北城?那么大的城市,房子很贵的。”
“我二舅在那里开了一家饭店。你将来想干什么?当个画家?”
“画家……我家里的条件估计没钱让我上艺术院校,一年学费一万多呢。”凌子风说。
“那可惜了你画画的天分。”张二狗看见凌子风不高兴,一掌将冰凉的河水推到凌子风的身上,说:“不说了,我们比赛吧,老规矩,看谁在水底走得远,谁输了请吃冰棍儿,要两根。你认输的话,就去给我买一根。”
“好!”凌子风点点头,几块腹肌在水里若隐若现,说:“我不会认输的,从不。”
于是,他们便各挑一块大石头,沉到水底行走,这是凌子风和张二狗经常玩的游戏。
那天,凌子风心不在焉,抱着石块在水底走了一会儿,呛了一口水,便扔掉石头,浮出水面。
刚露出半个脑袋,凌子风就看到了河岸不远处的一群人。
那群人中,走在前面的那个中年男子,穿着西装,挺着啤酒肚,戴着黑色的太阳镜,手里拿着一黑色砖头一样的手提电话,在跟人打电话:“喂!喂!听不清,你再说一遍。”
这中年男子叫杨富国,他的老家就在清源镇,八十年代靠煤矿生意赚了一些钱,后来到北城发展,这次回到清源镇考察,也算衣锦还乡,县里招商引资的工作人员笑脸陪同。
不过,这次,他还带了老婆和孩子一起回来。
在人群中,凌子风一眼就看到杨美兮。她扎着一对马尾辫,头戴白色圆边毡帽,嘴角微向上翘起,小酒窝里充满了少女特有的气息。
女孩细长的脖子上,有一条链子,链子挂着一个小十字架,垂在胸前。
她的怀里,还抱着一只白色的卷毛狗。那狗穿着小花袄,耷耸着脑袋,无精打采,但两只圆溜溜的眼珠,发出引人怜爱的光。
杨美兮的小手,此时被一位时髦卷发的中年女人牵着,面带微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和两个小酒窝,像一位乖巧的小天使。
凌子风睁大了眼睛,没有吭声,深呼吸了一口气,再次抱着一块大石头潜入了冰凉的水底。